待出養童剴剴遭保母虐死,引發社會關注。衛福部社家署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明訂出養必要性改由地方政府評估,收出養媒合機構排除文教基金會,而從事收出養業務的社工須接受在職訓練,強化兒虐辨識。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說,該項預告於前天期滿,正積極完成法制作業,預計六月初上路。

依現行規定,財團法人文教事業基金會可執行收出養服務,剴剴案發生當時,負責案件兒福聯盟為文教基金會,後續已改名除去「文教」二字,並納入衛福部管理。考量收出養專業性,該草案修正後,明文禁止文教基金會從事收出養媒合業務。

以往收出養媒合機構可接受收出養申請,並進行媒合。在剴剴案後,兒少權法通過修正,收出養必要性改由地方縣市主管評估,配合修正內容,該項草案限制收出養媒合機構僅能接受收養申請,若接獲出養需求,應轉知地方政府評估。

此外,這項草案規定社工人員每年至少接受廿小時收出養服務在職訓練,包含至少六小時有關兒童發展、兒虐辨識及敏感度訓練內容,以提升社工兒虐敏感度,避免類似憾事再度發生

辦法另規定,收出養媒合機構應組成審查小組評估收養人適任性,依法可調閱收養人犯罪、行政裁罰紀錄;在出養童至收養家庭試行生活「試養」期間,收出養媒合機構應定期訪視,並在業務報告中明訂,如何評估出養童適應情況。

張美美表示,草案預告前,社家署已與地方政府、媒合機構及民間團體妥善溝通,預告期間收到二則民間意見,內容均無提出建議,僅對修法表達感謝,辦法五月底送至衛福部法規會審議,預計六月初上路。(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