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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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載有立委提案要修改現行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主張將5天的陪產假增為7天,而產檢假也要由目前的5五天至少要增為8天或是更長的10天,這使得相與衍生出來的議題現象,頗有進一步思辨的議論空間。

  基本上,對於包括產檢假或者陪產假的延長休假天數,主要的用意是為了接軌於當前文明化的進步意義,像是得以完備分娩的整個生產期程,以讓一家之主有其夫職與父職多重角色的妥適扮演,如此一來,從生產期間的全程陪伴到新生嬰兒的照顧培力,多少是有助益於包括新手媽媽與己生家庭在內的復原和重建,只不過,在這裡所延伸出來的論述思辨,還是需要進一步地擴及到當代社會變遷所招致對於家庭支持系統的脆化羸弱,如此一來,夫妻兩人之間的相互扶持,更是顯現在懷孕、產檢、分娩與坐月子等等的生產大事上,就此而言,包括產檢假與陪產假的放假天數放寬一事,實屬迫切且必要;連帶地,該項超乎個別性待遇的集體客觀事實(holistic social fact),自當也是要有整體的綜融考量,畢竟,在這裡所牽動影響到的將會是從公務人員到民間勞工、從產檢假到陪產假、從5天到8天或10天、從公假到事假以迄於從給薪到不支薪等等外部性(externality)的論述思辨。

  冀此,在這裡的考察真義更是需要環繞於『生-教-養-衛』的關懷旨趣,以思考從產檢假到陪產檢假、產假、產假陪、育嬰假、媽媽假、爸爸假、親子家庭假等等的貫通性思考,否則,單純訴諸於休假天數的延長並且欠缺相關的配套措施,在某個層次上,當只會複刻或重製包括生產關係、權力關係、情感關係以及符號關係而來的性別體制抑或是讓原有的性別階層更為深邃惡化,就此而言,男性角色扮演之於女性孕婦進行產檢或是生產的相陪意義或加乘效果,又要如何從<性別工作平等法>法令規章的依法辦理,以有效延伸到民俗與民德的家戶私領域範疇,藉此正視到從一時之間的生產陪伴到綿延不絕之照顧協力的可能斷裂?准此,徒法不足以自行的修法工程,理當也是要有從觀念態度的認知基模切入,藉以讓認知行為鑲箝於一種從職場公領域到家戶私領域、從企業成本到社會代價以及從生產到生活之無所不在的性別角色與職務分工等等的再次檢視?

  總之,關於立委提案陪產假和產檢假加碼放假一事的延伸性思考,無非是提供了某種關照的另類思考,特別是用以去正視家庭支持之能力、能量與能耐的可能蛻變,就此而言,支持家庭得以穩健運用的政策定調或守護體系,這反而才是一項重要的變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