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統計,遺產拋棄繼承人的女性占比高出男性十二個百分點,官員表示,我國民法對於「繼承權利人」制定時,已明文規定兩性具平等繼承財產權利,但法不入家門,女性常因傳統風俗習性而拋棄繼承。

財政部最新統計,二○一五年國人遺產稅申報拋棄繼承人數共五點三萬人,其中男性二點三萬人、占百分之四十三點八,女性三萬人、占百分之五十六點二,凸顯在根深蒂固的「家產不落外姓」觀念下,女性於財產繼承上存在被排除或邊緣化的現象。

但二○一五年與二○一○年比較,女性拋棄繼承比重已下降二點八個百分點,財產繼承權的性別差異趨向已在改善。官員認為,女性拋棄繼承的比重高,不少案例都是女兒分得現金,然後自願拋棄繼承,或是有些有不得不拋棄繼承的原因,如負債等。(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7.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