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人員虐兒事件頻傳,引發各界討論托嬰監管雲議題,其中雲端影像備份爭議最大。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明再排審「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這次朝野多有共識,盼將調閱權限、保存影像天數等細節討論完,當天能送出委員會,力拚本會期三讀。
衛福部社家署長周道君強調,托嬰影像上傳雲端,絕不是「任何人都可看」,與外界認為家長廿四小時均可查看的情況不同,「立法構思不是監看,而是保存影像。」避免爭議事件發生後,影響遺失無法了解案情,才是本次立法初衷。細節如何執行,待立法院討論完畢後,將與各界討論後,另外明訂。
兒童托育服務法以專法管理托嬰中心、居家保母等○至二歲托育服務,今年十月立院委員會已完成所有條文逐條審查,條文保留至第二輪討論。
民進黨立院人士表示,業者在與衛福部溝通後,曾表示在符合保護個資法等原則下,有比較能接受,不過影像要保管卅天還是六十天、以及如何調閱等問題還有異議,若本明天能朝野取得共識、送出委員會,最快就能在本會期拚三讀。
民進黨籍召委劉建國表示,由於這個法案條文多達七十多條,需要比較多時間討論,希望在立院這個會期中能符合社會的期待。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說,這次修法著重防堵二歲以下幼兒遭保母或在托嬰中心被虐待,要求影像紀錄要雲端備份是關鍵條文。
雖然先前許多托嬰業者認為不被受尊重、沒有隱私及安全感,但立法是考量○至二歲孩子,還沒有辦法自我表達,只能透過客觀影像還原真相,同時也是在保護教保人員。
王育敏表示,起初業者很反彈雲端影像,導致修法腳步減緩,不過經衛福部與業者溝通,近期較少看到業者出來開記者會,相信溝通較有共識,且年底將至,有修法壓力。
至於雲端影像保存天數,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她曾經擔任多起不當對待事件的調查委員,確實發現卅天的影像長度足以釐清孩子是否遭遇不當對待、頻率,因此不需以延長天數增加負擔,真正關鍵是主管機關是否負起積極監督責任,後續衛福部應提出完整、明確且符合社會期待的規畫,確保不是做做樣子。(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12.07)

面對托育人員虐童事件頻傳,社會要求建立更完善的監管制度並非苛責,而是出於最基本的保護期待。尤其對 0 至 2 歲的孩子來說,他們還不會說話,沒有能力自我揭露傷害,任何一次的粗暴對待,都可能造成不可逆的身心創傷。
身為父母,如果把辛苦懷胎十個月誕下的孩子交托給托嬰中心,最後卻換來傷痕累累,甚至像愷愷一樣,再也來不及長大——這絕不是任何家庭能承受的傷痛。
政府在一邊鼓勵生育、一邊面對少子化的同時,如果托育環境的安全性做不到保障,那所有政策喊得再響亮,也只是一場紙上談兵。
許多人把愷愷案歸咎於個別社工失職,但問題從來不是單一個案,而是整體制度漏洞:
1.過度仰賴人員訪視的主觀判斷
2.缺乏客觀證據的托育空間
3.影像調閱制度不明確
4.安全審查與後續監督不足
5.心理疾病、情緒失調者在體制中未被及時辨識
在這樣的環境下,外表再溫和、再能偽裝的人,都可能逃過檢視。孩子不會說話,卻必須承擔最沉重的後果。
因此,本次托育影像雲端備份修法,重點從來不在「家長是否可以 24 小時監看」,而是:沒有影像,就沒有真相;沒有真相,就沒有人能替孩子發聲。
雲端影像不是限制,而是保護。
保護孩子,也保護真正用心照顧孩子的托育人員。
關於保存天數、調閱權限、個資保護等細節當然需要討論,但核心原則應始終如一:孩子的安全,永遠比大人的不便更重要。
在台灣,有太多孩子的傷,是在「沒有影像」的空白裡被迫遺忘!如果我們真的希望提高生育率、讓父母願意生、敢生、安心生,那麼托育安全必須是最基本的起點。
否則,在配套措施都尚未完善之前,又怎麼期望父母把自己最珍貴的小孩交給這個社會?
真正的少子化解方,不只是補助、鼓勵或口號,而是——
讓每一個孩子都能活著、健康、安全地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