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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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載勞動部在去年(2014年)七月公布所謂的「僑外生留台工作評點新制」,以8個項目進行評分,只要是評點基分累績達到70點的門檻,就可在台工作,只不 過,該項評點制首年預計開放兩千個的名額,但卻僅770通過門檻,這除了宣傳不足以外,評點關卡的較高門檻,也讓不少僑外生學成後就只能黯然離台。

基本上,含蓋學歷、薪資、工作經驗、職務資格、我國語言、多國語言、他國成長經歷以及配合政策等8個項目以進行整體性的評點計分,即使是設限的門檻不斷的 加以放寬,但是,留台的人數抑或是職種屬性,在在都有它商榷議論之處,這多少點明出來關乎到評點新制背後所隱含的運作失靈情形,這才是問題的針砭所在,對 此,若干的規範性思索課題,是有它進一步深究的必要:首先,就評點新制的遊戲規則來看,在「卡住」最多僑外生的項目就是在薪資部份,對此,即便有從 47,971元到31,501元而可以分別加10到40點的誘因獎勵,但是,當下普遍低薪的薄利就業,僑生是否就等於高階人才的國人而給予高薪待遇,這一 點是有待存疑的,至於,倘若無法從薪資項目獲致較多的評點積分,那麼,包括學歷、工作經驗、職務資格在內的滾動影響,是否就可以達到留台的工作門檻,更是 要有所保留。

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乃是直指「僑外生留台工作評點新制」背後的攬才和培力政策定調為何的基本提問?亦即,倘若是撿現成的消耗財,那麼,競爭能力不足以 馬上堪擔重責大任的僑生,自然就不會是優先的首要人選,因此,被制度性排除的可能機會,這也是一項預料之中的發展結果,以此觀之,要如何迎接人才互通有無 的國際性融合,而非是在國度設籍或能力資格上,逕自穿小鞋的設限關卡,也就是說,務實地看待當前台灣在國際社會的經濟生存處境,那麼,對於「僑外生留台工 作評點新制」的基本提問,那就是:關乎到買方與賣方兩造的對價籌碼當中,台灣究竟是雇主端的買方市場,還是包括僑生、外國人士一端的賣方優勢?誠然,評點 新制的規劃設計,

理應是要有海納百川之攬才、育才、晉才、留才的用人藍圖,以此觀之,癥結點就不全然只是聚焦在評點新制的技術變革上,而是一項涉及到理念、政策、立法、制度與行政等等的綜融性關照!?

總之,對於「僑外生留台工作評點新制」的相關檢討,不應該只是侷限在勞政端的單一面向上,擴而及之,這應該是一項跨部會人才培力政策的通盤性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