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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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台灣社會對於兒少保護議題的關注增加,社會工作者的角色與責任,逐漸進入公共討論的核心,特別是在剴剴案引發的社會輿論中,社工被賦予「孩子生命保證人」的角色,並因過失致死罪而被判刑,進而引發了基層社工的強烈不滿與不安,對此,本文將針對此事件進行事實描述、原因探究、改善對策及批判性反思,據以提出建設性建議。

一、事實描述
剴剴案的發生再次揭露了台灣兒少保護機制中的漏洞,負責定期查訪待收養童的主責社工,因為未能及時發現並阻止剴剴受到致命傷害,被法院判處過失致死罪並判刑兩年,此一裁定引發了基層社工的普遍憂慮,認為法院將他們視為「生命保證人」,進而加重了他們的心理壓力與職業風險。

為了回應一線人員的關切,主管機關衛福部長公開表態,認為社工與醫事人員一樣,應在「故意或過失且違反專業注意義務」的情況下,才需負民事與刑事責任,此外,衛福部亦與社工界、相關學術機構進行座談會,達成包括強化兒少保護制度、釐清法律責任、研議設立類似醫療糾紛保險的「社工保險」、以及中長期優化人力支持體系等四項的初步共識。

二、原因探究
從剴剴案到一審的刑期裁量,背後實有其相互交織的歸因事由,這其中包括:

1.法律與實務落差:當前法律對於社工的責任界定存在模糊地帶,特別是在兒少保護案件中,如何平衡專業判斷與法律責任尚未有明確規範,尤其是法院在剴剴案中認定社工具有「保證人」地位,但卻未充分考量其社工實務操作中的資源限制及其背後所鑲嵌的壓迫結構性困境。

2.資源不足與體制性問題:社會安全網的建構需要龐大的資源投入,但基層社工長期面臨人力短缺、工作量過重、薪資待遇低廉等問題,使得他們在面對高風險個案時,往往無法提供足夠、及時、有效的服務量能。

3.跨部門協力不足:兒少保護案件通常涉及多方協作,包括警方、醫療單位、學校及相關福利機構,然而,目前各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資訊共享與協力機制,導致風險訊息無法及時傳遞,甚而影響了整體應對效率。

4.專業支持體系薄弱:社工在處理高壓案件時,心理壓力巨大,但現行體制缺乏足夠的心理支持與法律援助機制,進一步加劇了他們的職業倦怠感與離職率。

三、改善對策
1.法律修訂與責任界定:衛福部提出參考〈醫療法〉第82條的精神,將社工的民事與刑事責任限定於「故意或過失且違反專業注意義務」的情況下,這是一項值得深思的解套方向;此外,應加強對法官、檢察官及其他相關司法人員的專業培訓,使其更深入了解一線社工的執業環境與客觀限制。

2.設立「社工保險」制度:參考瑞士等國經驗,設立類似醫療糾紛保險的「社工保險」,以分擔社工在執業過程中可能面臨的法律訴訟與賠償風險,這不僅能減輕社工的心理負擔,也有助於穩定專業人力,只是,保險制度應針對適用範圍、資金來源及運作模式進行詳細設計,以避免變成形式化或徒增行政負擔。

3.強化跨部門協力機制:建立一套完整且高效的跨部門資訊共享平台,確保兒少保護相關資訊能迅速傳遞至各相關單位;同時,可設立專責機構以統籌協調各部門間的分工、合作事宜,藉此提升整體應對效率。

4.提升支持體系與工作環境:政府應加大對基層社工的人力與資源投入,包括提高薪資待遇、降低工作負擔、提供更多培訓機會,以及設立心理健康支持機制。此外,可考慮導入數位工具,藉此提高工作效率並減少文書作業的行政負擔。

5.推動專業認證與持續教育:制定更嚴謹的專業認證標準及持續教育計畫,以提升社工的專業能力與倫理素養,使其能更有效應對複雜案件,同時也有助於提升外界對其專業性的認同、認可。

四、批判性反思
剴剴案是一個警示,提醒我們在追求個人責任追究的同時,也必須審視整個制度是否存在結構性問題,如此一來,將社工定位為「生命保證人」,固然是對其職業價值的一種肯定,但同時也可能不公平地將現行系統性失靈的責任,逕自轉嫁到特定個人的身上。

從專業素養社會學和認知社會學的角度來看,社工作為第一線的執行者,其專業判斷受到多重因素影響,包括機構政策、資源分配以及個案本身的複雜性,就此而言,如果僅以結果來評價其工作表現,而不去考究、深究和追究這些結構性條件,無疑是對其專業性的否定,也可能進一步削弱其工作的積極性和使命感。

除此之外,目前針對兒少保護案件的法律框架仍然以個人責任為主,而非系統責任為核心,這種做法忽視了兒少保護工作的集體性質,畢竟,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會影響到最終結果,而非只是聚焦於單一歸因或個人行徑,換言之,若不從整體上強化社會安全網,即便修訂法律或設立保險制度,也無法根本解決問題;連帶地,我們尤應警惕「防禦性執業」所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倘若社工因擔心法律責任而不敢積極介入家庭處遇的話,那麼,受害者將可能面臨更大的危險,因此,在設計相關制度時,須充分考量如何平衡責任與支持,以避免矯枉過正。

最後,台灣正面臨嚴峻的人才流失問題,基層社工作為社會安全網的重要支柱,其流失將會直接影響到弱勢族群的權益福祉,因此,政府在推動相關政策時,必須更加注重如何吸引並留住人才,而非僅僅是針對個案進行消極性質的事後補救。

五、結論與建議
綜上所述,「生命保證人」這一說法雖表達了對於社工價值的高度期待,但同時也暴露出台灣現行兒少保護制度中的諸多結構性問題,爰此,在未來政策推動中,我們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優先修訂相關法律條文,明確界定社工責任範疇,避免過度解讀。
2.儘速推動「社工保險」制度,以減輕基層社工執業時的法律風險。
3.加強跨部門分工合作的協力機制,確保兒少保護資訊能有效流通。
4.增加社會性投資,改善基層社工的勞動環境並且強化其專業素養。
5.通盤檢視整體社安網的機制運作,從系統層面修復兒少保護漏洞。

唯有透過全面性的制度改革與資源投入,我們才能真正實現對弱勢族群的有效保護,同時,也讓社會工作者能在專業支持和制度保障下安心執業,以共同守護每一位孩子的生命與未來天光。

致《生命保證人的沉默》
在這片土地上,社工,成了孩子的「生命保證人」。
一雙疲憊的手,扛起了無窮無盡的責任,他們說,這是「救死扶傷」。
他們說,像醫事人員一樣,只要不是故意,只要不是過失,只要遵循注意義務,
就不會有事。
但誰來定義「過失」?誰來衡量「注意義務」?在這條灰色的模糊地帶,每一
個決定都像是踩在鋼索上,每一步都可能墜入深淵,而每一次伸手,都是風險
的開始。
社工是英雄,卻也成了替罪羊,剴剴的生命消逝,是誰的錯?是那名社工的疏
忽?還是這個系統的沉默?
千人擁向行政院的大門,不是為了逃避責任,而是為了吶喊:「我們需要支持!
需要保障!」
但回應他們的,卻是四點共識,一份又一份的會議紀錄。
「我們會研議。」他們說;「我們會傾聽。」他們說;「我們會盤點。」他們說
以及「我們會改進。」還是他們在說。
聲音像是飄渺的煙霧,在空中消散,無影無蹤。
保險基金?或許吧;法律責任?再討論吧;人力支持?慢慢來吧;數位工具?
未來再說吧。
而那些年輕的社工們,在辦公室裡加班到深夜,在現場面對孩子的眼淚與傷痕,
在法庭上聽見自己的名字被念出來,卻無法辯駁,他們只是想幫助人。
「救死扶傷」,多麼美麗的字眼,但當他們疲憊倒下時,誰來救他們?誰來扶
他們?
責任,是一座無形的大山,壓得人喘不過氣,而當山崩地裂時,第一個被埋葬
的,是他們。
我們談論結構性問題,談論跨體系協力,談論銜接機制,但這些術語背後的真
相是什麼?
是資源不足,是人力短缺,是制度的漏洞,是漠視的現實。
我們說要「讓孩子活下來!」,可孩子活下來了嗎?我們說要「給孩子安全與尊
嚴!」,但是,安全在那裡?尊嚴又在那裡?
在這個社會安全網的破洞裡,有多少孩子墜落?有多少社工絕望?
我們是否該問問自己:當一個社會需要讓人來當「保證人」時,這個社會本身
是否早已失去保證的保障?
夜深了,社工依舊在加班。
他們的心裡,也許,早已沒有了光亮。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6.04.23:「『社工是在救死扶傷』,衛福部長表態:民刑事責任應比照醫事人員」)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