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推動安寧療護逾二十年,從最初的癌症末期照護,擴展至非癌末期疾病,包含「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及「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逐步尊重病人意願。人生最後一哩路該怎麼走?今日「拒絕被誤導:臨終醫療與善終倫理的公共對話」研討會上,斷食善終與無效醫療的討論,揭開制度與現實之間的落差。

倡議「斷食善終」的台中復健醫院前院長畢柳鶯,特地到場聆聽,請求醫界不要再用無效醫療為無意識插管臥床的病人延命。她認為,安寧緩和之母趙可式教授主講的「面對人民苦難的同情共感」,這正是協助病人得善以終的初衷。

畢柳鶯指出,早在48年前(1978年),趙可式老師的父親重度失智,身上插著呼吸管、鼻胃管癱瘓在床,家人深知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趙老師親至圖書館查資料,理解此時撤除維生管路完全符合醫學倫理,在醫師不認同的情況下,趙老師在病歷簽名以示負責,親自為父親撤除呼吸管,讓父親得以自然死亡。

畢柳鶯引述第一線觀察指出,部分RCW(慢性呼吸照護病房)病房中,高達七成病人已無意識,卻仍持續接受侵入性維生治療,「這些人是否真的還有醫療利益?」值得社會深思。病人若要求撤除呼吸器,卻被視為有自殺意圖,而拒絕其要求。

可見趙老師與許多前輩努力奔走所推動的「安寧緩和條例」與「病人自主法」精神,有許多醫師並不瞭解。畢柳鶯認為,政府和醫界努力推廣民眾簽署安寧緩和條例以及病主法,有愈來愈多民眾理解他們有拒絕或停止無效醫療的權力,卻有許多醫師以各種理由拒絕家屬,或甚至病人本人撤除延命醫療的要求。

簡言之,「這兩條法案在醫療現場沒有被確實執行,才是現今最大問題。」畢柳鶯說,這也是「斷食善終」何以漸為風潮的主要原因,因為無效醫療包括強制人工灌食。部分家屬希望為無意識親人撤除維生設備,卻遭醫師拒絕,理由包括「可能構成殺人」、「等同餓死病人」,或是被威脅報警。

畢柳鶯分享,一名58歲已經臥床24年的植物人,家屬要求撤除鼻胃管,醫師拒絕的理由是病人還年輕。病患嚴重腦出血昏迷,醫師判斷已無清醒可能,但是病人腸胃還有吸收能力,且沒有立即死亡的跡象。另外,四肢癱瘓僅餘頭部有動作的病人要求撤除呼吸器,醫師認為病人這是自殺傾向,否決其撤管要求。

畢柳鶯提到另一名慢性洗腎病人,全身水腫,經常要輸血,洗腎中需要嗎啡止痛,病人要求停止洗腎,醫師說病人尚未符合安寧條件。最讓家屬受傷的拒絕理由,竟是被指控這是謀殺、是不孝,怎麼可以餓死父母!

反對「斷食善終」的聲音同樣強烈,部分安寧醫療團體認為,對仍具意識的患者採取斷食方式,可能涉及倫理風險,甚至被誤用為加速死亡的手段,主張應審慎規範,避免模糊醫療界線。隨著失能與失智人口增加,如何界定「無效醫療」、如何落實預立醫療決定,以及如何讓醫師在法律保障下執行善終醫療,已成為迫切課題。

與會專家呼籲,政府應進一步盤點全台長期依賴維生設備且無意識患者的人數,建立更明確的臨床指引與法律支持,同時加強民眾對善終與預立醫療決定的認識,避免醫療淪為「延長痛苦」的工具。(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