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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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長期照顧服務法的三讀通過,雖然是僅剩下長期照顧保險法的最後一哩,但是,台灣已然步入福利國家的發展之列,只不過,關乎到從前福利國家以過渡到後福利國家之間的結構性落差,還是有它嚴肅思考的必要。

基本上,嫁接在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福利津貼以及福利服務的運作架構裡,台灣一地的社會安全體系,已經是逐步地朝向福利國家(welfare state)之林的發展目標挺進,特別是糾結著健康保險、職災保險、失業保險、年金保險及其未來的長照保險,亦彰顯出台灣之於國家機器用以捍衛基本人身權益的文明化內含,只不過,相與衍生出來的議題現象,還是一項值得深究的公民課題,這其中包括:首先,觀照於從社會安全體系到社會保險制度的建制作為,多少還是淪為僅有『福利』之名但卻無『社會』之實的迷思與弔詭,也就是說,林林總總的人身福祉,卻是少了社會性移轉或再分配的機制設計,這使得標舉福利國家美譽的同時,也直指若干有待探究的發展困境,換言之,觀照於西方福利國家的發展經驗,那麼,從景氣循環或變動導致稅收不穩定的「經濟成長危機」、社福支出佔政府支出比例有逐年提高的「財政危機」、福利行政官僚不斷擴編的「科層危機」、民眾取巧行徑的「福利依賴危機」、朝野政黨政策性福利相互競價的「合法性危機」以迄於政府失靈的「正當性危機」等,台灣社會並未嚴肅看待和有所回應。

對此,期以從出生到死亡的人性想像,那麼,不包含勞健保等社會安全捐在內,台灣的租稅負擔率僅有12.6%,遠低於福利國家所應該要有20%的租稅負擔比重,尤有進者,含蓋著育兒福利、國民教育、醫療保健、社會保險、國民就業、社會救助、公教退撫與長照服務等等的人身安全,再加上從稅改到財改的困難重重,這多少點明了無論是從歲收到歲出、從權利到義務以及從國家照顧到個人責任,諸多的福利迷思現象,會是問題針砭的探究所在,就此而言,當國家一手托天於所有照顧重任的同時,「國家」又要由誰來照顧?特別是要如何預防從家庭的羸弱到國家的脆弱,是否隱含某種一線之隔的衝擊性影響?

以此觀之,從行政權到立法權、從權利義務到好康津貼以及從當前世代到未來賡續,點明了該項多層次與多面向福利國家發展危機,理應是要隨著創制立法的發想,以提早面對更多跨世代的權益問題?遠地不說,國債鐘的警訊,就不應該只是一種無感的財政困境,而是要有共體時艱的結構性解套,亦即,要如何確切地落實在諸如公共債務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等等的配套修法上?連帶地,從開源到節流的串聯性作為上,台灣一地現有的職業階層深化現象,又有無對應於年金改革的社會工程上?換言之,福利國家所期以的社會性融合,反而會因為不同的經濟安全保障制度設計,而增生出從軍教到非軍教以及從年輕世代到嬰兒潮世代等等更多的另類族群對立問題!?

總之,包括長照法在內的建制作為,是有它回應於上層建築而來的社會性基礎,就此而言,從本人、家人、親人、友人到一般外人,所應該要被植根的情感連帶,卻反而逐漸式微乃甚至於淪為某種的個人主義,以此觀之,要如何找回相濡以沫的心靈結構,那麼,從相同的過去以相迎於一起打拼的共同未來,這才是福利國家變革工程的癥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