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本月初預告修正《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方法》,新增各機關委外辦理公共設施及公共建設相關設計時,應考量「高齡、幼童及身心障礙者等使用者友善環境」,預計七月底前公告實施。

工程會說,修正這條規範,目的是希望機關能夠考量老齡化等需求,委外興建相關設施及建物時,依行動不便者的需求訂定規範,主要希望新建的人行道、步道、老人福利中心、圖書館、公園等公共設施,應考量加設欄杆、坡度不要太陡等規範。

 

工程會官員坦言,這項規範僅在「提醒」相關單位委外招標要納入高齡者等族群的需求,就像烹飪食物比賽時,在色香味外會建議考量「健康」。新北市民羅安清說,規範沒有約束力,流於形式,對高齡無實質幫助。(時事新聞來源:蘋果日報,201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