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要二讀「教師待遇條例」草案,條例第17條將原本「私校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4項有關私校教師薪給「準用」公校規定,改為「得準用」規定,高教工會昨天批評,一字之差為私校大開減薪巧門,會讓私立大專助理教授月領「29K」,未來私校教師薪水「打對折」恐也合法,因此有私校師落髮及靜坐抗議。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說,「得準用」的草案文字掏空既有保障,形同賤賣教師權益,立法院如果在乎私校教師權益,應改回為私校教師薪給「應準用」公校,不得縱容私校給薪打折。

 

高教工會成員及公私校教師昨天上午在立法院群賢樓門口靜坐抗議,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副教授陳政亮及輔仁大學心理系系主任何東洪於靜坐現場落髮抗議。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說,法案若通過,私校將可合法全額刪除教師學術研究費,如助理教授本薪加學術研究費有68千多,未來若只給本薪29435元,只要教師被迫接受,不給學術研究費39千多元也沒違法。高教工會說,表面看這是能穩定私校教師待遇的立法,實際反而鬆動原本即有的私校教師待遇管制,「為私校任意刪減教師薪資開漏洞。」高教工會理事長劉梅君質疑,如月薪只有29K高教會有品質嗎?且受影響者不只3萬私立大專校院教師,連兩萬多中小私校教師也恐受影響。(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