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起,全台三萬名有教師證代理教師,薪資比照正式教師敘薪,不過這樣的權益僅限「長期代理教師」,代理三個月以內的「短期代理教師」仍是以日計薪,導致兩者工作內容一樣,但相較於月薪動輒五、六萬的長期代理教師,短期代理教師僅月領約三萬元。
差距大的起薪,也導致學校一旦有教師請假,需要找短期代理教師幫忙救火時,幾乎找不到人,最後只好要求其他教師幫忙,卻也衍生出超鐘點、教學品質不穩的惡性循環。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表示,學校老師的工作性質特殊,希望能修改現行規定,若教師請假達一個月,就讓代理教師實領一個月的月薪。
由於教學現場不會允許課程開天窗,若有教師請假,學校得找人處理課務。如果請假的是科任老師,學校還能找鐘點代課老師,上完課就走人;若是導師,就不得不從校外聘請全時在校的短期代理老師。
以大學畢業的長期代理教師為例,如果沒有教師證、也未修過教育學程,月薪仍可達四萬元,但同樣資格下,短期代理教師只能月領約三萬元,就算持有教師證,因採日薪計算,月薪也不到三萬五千元。不具名的教師指出,以導師來說,代理期間還需負責處理班務、學生爭吵、親師溝通、行政通報等工作,工作與正式老師無異,領的卻是日薪,根本不合理。
陳清義表示,有老師先請兩個月病假,請完再兩個月、兩個月繼續請,遇到寒暑假暫停,學校也無法請長期代理老師,然而如果是要找短期代理,月領廿二天日薪,根本找不到人,最後代課常常就落到課務少的各組長身上,或找退休老師救火。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也說,緊急、臨時的短期代理缺容易找不到人,問題就出在替代性人力薪資的計算方式,這也常常造成老師隱形請假壓力。尤其近期還在推動教師身心調適假,如果希望老師們請假沒有負擔,就應彈性調整薪資計算方式。
教育部表示,長期代理教師以聘期三個月以上為界線,是基於歷年代理教師聘任實務經驗及人力調度需要設計,將持續蒐整各縣市與學校意見,評估是否有調整期間界線或增設更彈性機制的必要。(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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