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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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少子女化問題的日益嚴重,行政院順勢推出所謂的《好孕3方案》,其目的旨在透過生育補助、人工生殖支持及醫療性凍卵補助等措施,以激勵民眾生育意願,對此,扣緊事實描述、原因探究、改善對策及其批判性反思等四個構面,深入分析這三支箭究竟是要射向何方的社會意義及其潛在影響。
行政院2025年9月17日所宣布的《好孕3方案》,具體而微包括三個主要措施:
(一)生育補助:所有新生兒的生育補助統一提高至新台幣10萬元,旨在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
(二)人工生殖補助:針對不孕症的夫妻,政府將提高補助金額,並擴大補助範圍,鼓勵更多家庭參與。
(三)醫療性凍卵補助:針對因疾病可能影響生育能力的女性,提供凍卵療程的補助,保障其生育權益。
誠然,這些措施的背後,直指的是對於當代臺灣社會少子女化現象的深刻擔憂,政府希望通過經濟補助誘因來改善生育率,並解決未來可能面臨的人口老化與勞動力不足等交織問題,如此一來,正本溯源之道自當是要回歸於對少子女化的歸因事由的社會變遷考察,這其中包括有:(一)經濟壓力:隨著生活成本的上升,尤其是房價與教育費用,許多年輕人選擇推遲或是乾脆放棄生育,然而,即使政府提供10萬元的生育補助,對於長期育兒成本而言,僅屬杯水車薪般望而卻步;(二)職業發展:女性在職場中的角色日益重要,許多女性選擇優先發展個人的職涯願景,進而影響到生育意願或時機點,只不過,即使是推動人工生殖及凍卵補助,但依舊未能觸及如何支持職場性別平等及工作與家庭平衡;(三)社會價值觀變遷:現代社會對於家庭結構的定義更加多元,傳統的婚姻與生育觀念逐漸淡化,也就是說,深層次的社會文化著實面臨到不婚、不生或晚婚、遲育等時代趨勢挑戰,而這些交互因素所激發出來的低結婚率、低生育率、高離婚率、低勞動參與率、性別分工不足等客觀社會事實,更是進一步導致『婚—生—教—養—衛』鏈條的斷裂,進而形成了政府推出《好孕3方案》的時代背景。
至於,針對少子女化的結構性難題,除了推行《好孕3方案》外,亦需考慮以下幾點的改善對策:(一)加強社會支持系統:提供更全面性的育兒支持協力體系,包括多元化托育服務機制的設置和運營補助,藉此減輕家庭的育兒負擔,特別是如何捍衛新生嬰幼兒的照顧權益;(二)促進工作與家庭平衡:推動彈性工作制與育嬰假制度,讓父母能夠更兼顧工作與家庭,尤其兩性分工而來的性平實質保障;(三)提升社會性投資的教育資源:確保教育資源的公平分配,降低家庭對教育的經濟壓力以提升生育意願,據以突顯最終父母的文明化內涵。職是之故,儘管《好孕3方案》提供了經濟上的激勵,但仍需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像是:(一)補助的持續性:生育補助的金額雖然可觀,但是否能長期維持仍需觀察,若未來經濟環境變化,可能會影響政策的執行,特別是該項齊頭式補助金額,能否產生滾動的乘數效果;(二)社會文化認同:好孕補助政策能否真正改變人們的生育觀念,這部分仍需時間的驗證,尤其是在擺盪於傳統與現代價值觀交錯的當代社會中;以及(三)政策的普同、分殊性:有無具體考慮到不同社會群體的特殊需求,以避免政策效益的執行落差,尤其是對於經濟弱勢家庭婚育生養的必要性支持。
總之,《好孕3方案》是一項針對少子化問題的綜合性政策,通過經濟補助來鼓勵生育,反映政府對於未來人口結構的憂心與掛慮,然而,政策的有效性不僅只是取決於補助金額的高低,還需要結合社會支持系統、文化價值引導及資源配置規劃,才能真正達到提升生育率的短期效益和人口量足質優的中長期目標,也就是說,少子女化乃是一個複雜且深刻的變遷問題,解決之道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而非只是單靠撒錢的補助政策,便可畢其功於一役的便宜行事。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Yahoo新聞網,2025.09.17:「生一胎補助10萬!政院推好孕3方案,115年上路」)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在少子女化問題日益嚴重的當下,各國政府正規劃生育政策以應對這個挑戰,好孕3方案的提出旨在透過生育補助、人工生殖以及凍卵補助等方式,鼓勵家庭選擇生育。這三支箭的目標,無疑是朝向改善生育環境、減輕經濟壓力與促進社會支援體系,但它們究竟該射向何方,才能真正奏效?
生育補助的推出無疑是一項重要的支援措施,能有效降低家庭的經濟負擔。隨著生活成本的上升,許多年輕人因擔心經濟負擔而遲遲不肯生育。除此還有婚、生、教、養、衛各方面問題,合理的生育補助政策應針對不同層次的家庭需求,提供更靈活的補助方式,幫助他們在經濟上有更多的選擇。
其次,對於人工生殖技術的加持下,如要凍卵是否考慮代理孕母?因為會凍卵相對年齡或許過長,又或許是身體狀況不允許若是懷孕生子造成生命危險因素,又或許有意生育但又需要平衡職場發展的女性?政府是否考慮提供更多選擇?隨著社會價值觀的變遷,越來越多女性在追求職業生涯的同時,也面臨著生育的壓力。政府應該在相關技術資源和經濟補助上加強投入,為女性創造更加友好的生育條件,讓她們在兼顧工作與家庭之間不再艱難抉擇。
這些措施的成功執行需要社會的廣泛支援,尤其是在教育資源的配置上,應當加強對育兒和家庭教育的重視,建立起良好的社會性投資機制。提升公共托育和學校的教育品質,能促進家庭更安心地享有生育的權利。
總之,「好孕3方案」的三支箭需要綜合考量經濟、職業及社會支援等多方面因素,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破解少子化的困局,為未來的家庭提供良好的生育環境。各方的共同努力,將是這一生育倡議成功的關鍵。
行政院推出的《好孕3方案》,雖然有助於降低「生育」的直接成本,但若要真正提升大眾的生養意願,我仍有部分的擔憂。生育補助為一次性現金發放,但未來孩子在進入就讀階段,其龐大的教育成本可能會造成卻步,即使政府積極推動公幼、公托,仍難以完全解決家庭的教育負擔。因為少子化下,許多父母不願讓孩子「輸在起跑點」,因此選擇學費高昂的雙語私立幼兒園、私立國小與國中。但這些費用往往遠超過政府補助的幅度,一般家庭即使想提供更好教育,也只能在「退而求其次」與「咬牙負擔」之間掙扎,最終反而造成生活壓力加重,形成生養意願下降。此外,雖然政府積極推動性別平等,但在傳統框架下,照顧子女的責任多數仍落在女性身上,女性在職場上往往承擔更多因生育中斷工作的壓力,若僅有補助金,卻沒有彈性工時、父職育嬰假等配套,恐怕難以改善女性「生得起卻不敢生」的困境。再來是,在養育孩子之外,購屋壓力更是許多家庭的沉重負擔。高房價使年輕父母不僅要面對養育與教育的龐大支出,還必須背負數十年的房貸。為了給孩子穩定的成長環境,許多人即使收入有限,也不得不勉強購屋,導致家庭財務緊繃。當房貸、教育費與生活開銷疊加時,家庭可支配所得大幅減少,不僅壓縮生活品質,也降低了對再生育的意願,形成少子化的惡性循環。
單靠補助可能帶來短期效果,但難以改變長期趨勢。若政策只為了「提高出生數字」,卻忽略後續養育與教育支持,容易出現「鼓勵生,但沒能力好好養」的隱憂。孩子的成長需要的是持續性照顧與資源,否則將來家庭和社會仍要承擔沉重成本。
《好孕3方案》表面上是一項善意且具即時性的政策,透過補助金額與醫療支持,減輕部分家庭在生育上的負擔。然而,作為個人反思,我認為此政策更像是一劑短效止痛藥,而非能真正治癒少子化的解方。當代年輕人選擇不婚、不生,並非單純因為缺少金錢補助,而是整體結構性問題長期未解:高房價壓得喘不過氣、教育費用沉重、托育資源不足、性別分工仍不平等,這些因素讓生育變成風險與負擔,而不是幸福的延伸。即便政府一次性提供10萬元,也無法抵銷多年來積累的焦慮與不安。
進一步思考,政策若僅停留在補助金額,可能流於形式,甚至讓社會誤以為少子化只是金錢能解決的單一問題。我反而期待政府能更長遠地推動結構改革,從社會支持系統、職場彈性、性別平權到教育資源公平著手,真正打造友善的婚育與育兒環境。唯有如此,才能讓人們在「想生」與「敢生」之間建立起信任感與安全感。少子女化的挑戰不僅是國家的人口危機,更折射出社會文化與制度的缺陷,而政策能否突破表面,才是檢驗其成效的關鍵。
這題「好孕方案的三支箭要射向何方」實際上點出了少子化政策的關鍵困境。台灣政府雖提出補助生育、托育、育嬰留職停薪等措施,表面上似乎在幫助家庭減輕生養負擔,但多數政策仍停留在「經濟補貼」層面,治標而非治本。真正讓人不敢生、難養大的問題,往往是長期結構性的壓力,例如高房價、長工時、職場對育兒不友善,以及缺乏穩定的托育支持系統。這些都讓育兒成為「個人奮戰」而非「社會共養」。
「三支箭」若只集中在金錢補貼,效果恐怕有限;更重要的是要讓年輕人「敢結婚、願生養、能兼顧」。因此政策應該更著眼於打造友善家庭與性別平等的環境,例如彈性工時、托育公共化、父母共同育兒支持等,讓生養不再是沉重負擔。只有當社會整體價值與制度真正轉向「支持家庭生活」時,好孕方案才可能成為治本的解方,而非短暫的止痛藥。
《好孕3方案》確實能為原本即有生育意願的女性帶來實質的經濟助益。然而,對於生育意願本就不高的女性而言,這樣的補助措施吸引力有限。
生育後真正的挑戰在於隨之而來的長期育兒歷程,養育孩子所面對的不僅是金錢支出,更包含時間、心理與社會資源的投入。當前社會中,房價居高不下,扣除房貸、教育費與生活開銷後,家庭可支配所得大幅減少;此外,職場留職停薪制度與復職支持不足、托育資源與品質令人憂心,再加上許多家庭缺乏可依靠的後援體系,使得育兒成本不僅是經濟壓力,更影響整體生活品質與心理負擔,也降低了對生育的意願。
隨著性別平權與女性自主意識的抬頭,越來越多女性不再將生育視為理所當然或必經的生命歷程。若社會仍停留在傳統性別角色分工的框架中,將家庭照顧責任主要放在女性身上,女性在職涯與家庭之間的拉扯勢必更加劇烈。
若要讓政策真正發揮鼓勵生育的功能,絕非單靠一次性補助即可扭轉,而應朝向「結構性支持」:落實職場彈性制度、提升育兒與托育資源的可近性與品質、促進性別平權與家庭共同責任的實踐,生育政策才可能真正命中社會的核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