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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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少子女化問題的日益嚴重,行政院順勢推出所謂的《好孕3方案》,其目的旨在透過生育補助、人工生殖支持及醫療性凍卵補助等措施,以激勵民眾生育意願,對此,扣緊事實描述、原因探究、改善對策及其批判性反思等四個構面,深入分析這三支箭究竟是要射向何方的社會意義及其潛在影響。

行政院2025年9月17日所宣布的《好孕3方案》,具體而微包括三個主要措施:

(一)生育補助:所有新生兒的生育補助統一提高至新台幣10萬元,旨在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

(二)人工生殖補助:針對不孕症的夫妻,政府將提高補助金額,並擴大補助範圍,鼓勵更多家庭參與。

(三)醫療性凍卵補助:針對因疾病可能影響生育能力的女性,提供凍卵療程的補助,保障其生育權益。

誠然,這些措施的背後,直指的是對於當代臺灣社會少子女化現象的深刻擔憂,政府希望通過經濟補助誘因來改善生育率,並解決未來可能面臨的人口老化與勞動力不足等交織問題,如此一來,正本溯源之道自當是要回歸於對少子女化的歸因事由的社會變遷考察,這其中包括有:(一)經濟壓力:隨著生活成本的上升,尤其是房價與教育費用,許多年輕人選擇推遲或是乾脆放棄生育,然而,即使政府提供10萬元的生育補助,對於長期育兒成本而言,僅屬杯水車薪般望而卻步;(二)職業發展:女性在職場中的角色日益重要,許多女性選擇優先發展個人的職涯願景,進而影響到生育意願或時機點,只不過,即使是推動人工生殖及凍卵補助,但依舊未能觸及如何支持職場性別平等及工作與家庭平衡;(三)社會價值觀變遷:現代社會對於家庭結構的定義更加多元,傳統的婚姻與生育觀念逐漸淡化,也就是說,深層次的社會文化著實面臨到不婚、不生或晚婚、遲育等時代趨勢挑戰,而這些交互因素所激發出來的低結婚率、低生育率、高離婚率、低勞動參與率、性別分工不足等客觀社會事實,更是進一步導致『婚—生—教—養—衛』鏈條的斷裂,進而形成了政府推出《好孕3方案》的時代背景。

至於,針對少子女化的結構性難題,除了推行《好孕3方案》外,亦需考慮以下幾點的改善對策:(一)加強社會支持系統:提供更全面性的育兒支持協力體系,包括多元化托育服務機制的設置和運營補助,藉此減輕家庭的育兒負擔,特別是如何捍衛新生嬰幼兒的照顧權益;(二)促進工作與家庭平衡:推動彈性工作制與育嬰假制度,讓父母能夠更兼顧工作與家庭,尤其兩性分工而來的性平實質保障;(三)提升社會性投資的教育資源:確保教育資源的公平分配,降低家庭對教育的經濟壓力以提升生育意願,據以突顯最終父母的文明化內涵。職是之故,儘管《好孕3方案》提供了經濟上的激勵,但仍需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像是:(一)補助的持續性:生育補助的金額雖然可觀,但是否能長期維持仍需觀察,若未來經濟環境變化,可能會影響政策的執行,特別是該項齊頭式補助金額,能否產生滾動的乘數效果;(二)社會文化認同:好孕補助政策能否真正改變人們的生育觀念,這部分仍需時間的驗證,尤其是在擺盪於傳統與現代價值觀交錯的當代社會中;以及(三)政策的普同、分殊性:有無具體考慮到不同社會群體的特殊需求,以避免政策效益的執行落差,尤其是對於經濟弱勢家庭婚育生養的必要性支持。

總之,《好孕3方案》是一項針對少子化問題的綜合性政策,通過經濟補助來鼓勵生育,反映政府對於未來人口結構的憂心與掛慮,然而,政策的有效性不僅只是取決於補助金額的高低,還需要結合社會支持系統、文化價值引導及資源配置規劃,才能真正達到提升生育率的短期效益和人口量足質優的中長期目標,也就是說,少子女化乃是一個複雜且深刻的變遷問題,解決之道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而非只是單靠撒錢的補助政策,便可畢其功於一役的便宜行事。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Yahoo新聞網,2025.09.17:「生一胎補助10萬!政院推好孕3方案,115年上路」)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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