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近日在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周邊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造成多位學生的不幸身亡,這起事件不僅震驚了社會,也引發了對現行學校導護制度的深刻反思,畢竟,當前的導護制度雖以保障學生上下學安全為其初衷,但其設計與運作模式中卻暴露出諸多結構性問題,而有待進行通盤性解套。
基本上,導護制度主要是為了保障學生們在上、下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而設立,然而,隨著社會變遷的發展和交通環境的變化,導護制度的運作機制設計,也頻頻受到挑戰,如此一來,導護制度當有進行調整與改革的必要,據以適應當前複雜、多樣的交通景況所需,連帶地,扣緊因地制宜與因校制宜的導護制度設計,因為係屬於工具範疇的服務輸送,自當是有要推動地方政府及學校的行政協調,藉此規劃適合的導護方案,從而兼顧師生的安全與權益,就此而言,攸關到導護工作的定位、屬性、職責、權能、素養及其法律保障,均處於有待廓清之際,這也讓現行的導護制度,不僅無法充分有效的保障學生安全,並且逕自將交通安全的責任,轉嫁給值勤的一線教師或導護志工,特別是因為缺乏交通管理的公權力,更不應該將導護工作視為一項執法行為,進而一肩挑起導護交通現場的應變責任。
誠然,導護制度的設計根源於對學生安全的重視,但其實際運作中卻是暴露諸多的運作失靈問題,像是:(一)首先,教師在執行導護任務時,欠缺必要的培訓與支持,導致他們在面對交通狀況時,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二)其次,教師的教學負擔本就沉重,再加上導護工作的要求,使得他們的職責更加繁重,這樣半強迫的不合理安排,往往讓教師在執行導護時,更有深感力不從心的習得無助;(三)再則,現行的導護制度未能充分考量到交通環境的動態複雜性,仍然依賴於教師或志工自發性行動的該項導護工作,也因為缺乏專業的交通管理人員介入,使得導護工作無法達到預期的防制效果,就只能對賭於平安路過的苟且心態;(四)最後,全社會對於導護工作的認知也存在偏差,社會性認知強調教師應該承擔起交通維護的學生安全責任,進而忽略教師本身的專業職能,致使讓「有人的導護」只是進階到「有專人的導護」,而非「有素養的專業導護」的最終父母責任。
冀此,針對該項尾大不掉的導護制度,理當是要有積極以對的各項策進作為,這其中包括:(一)強化專業培訓與資源合理配置:主管機關應該針對導護教師,提供專業素養的交通安全培訓,幫助教師掌握基本的交通指揮知識和技能,此外,應該增加專業交通導護人員的配置,建立專責的護童隊伍,以專業的引導方式來保障學生的交通安全;(二)法律與政策支持:明確導護教師的職責與權限,避免將交通安全的責任完全轉嫁給教師,特別是需要制定相關的法律政策,以保障教師在執行導護任務時的自身安全,並且提供必要性的法律支持;(三)社會參與和資源整合: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到學校周邊的交通安全管理中,形成相互合作協力的學校周邊全社區導護網,尤其是要根據不同的交通環境,進行針對性、特殊性、差異性安全守護的相關改進措施;(四)提升人本交通意識的公民素養:通過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對於交通安全的認識,尤其是對於教師導護角色的理解與支持,連帶地,各種載具駕駛人對於學區通學巷弄內減速禮讓的人本通教意識薄弱,更是加劇交通安全隱患。
總之,三峽北大國小周邊交通事故所揭露的不僅是一起個案問題,更是現行導護制度長期積弊的縮影,這其中包括有教師角色定位模糊、法律保障不足、社會認知偏差,以及交通環境不完善,這些交織問題共同構成當前導護工作的運作困境,從而提供一個重新審視並改革導護制度的契機,畢竟,這其中糾結有諸多的變異干擾因素,像是從因地制宜到因校制宜的有所權變、從上下學校門到通學巷弄的導護範圍、從教師導護到志工導護的身分類別、從到校門口到馬路中間指揮的危險係數、從人力導護到設施設備的軟硬體兼備、從科技舉發到人本素養的多方布建,從導護津貼到危險加給或法治保障與導護素養等配套措施,以迄於從有人導護到有專人導護,抑或是有專業交通導護,表述出來的是,對於導護制度的考察針砭,就不只是單純廢除與否的零和對決,就此而言,要有效改善當前的導護困境,必須從設施優化、科技執法、專業培訓、法律支持、社會參與和公民意識等多方面入手,藉此構建一個更為安全和有效的交通導護體系。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自聯合新聞網,2025.06.09:「老師無執法權,教團籲廢導護制度」)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廢除導護制度?個人覺得千萬不可。
加入學校志工行列承擔學校大門的導護指揮,同時與學校主任每週間兩.三天一同站立在路口引導學生入校與車輛分流。現實面在上班時間家長們匆匆送來到校的交通確實混亂,加上學校導護志工有責但無權,常常招來白眼與罵聲卻也無言。在有限的人力下只能透過家長會招募家長志工來補足. 雖沒專業導護人員狀況下,勉強只能達到有專人的導護,但礙於志工的身份沒有強制管理驅趕的權利,校門前的警力支援也只能當作工具人般驅離那些比較誇張的停車違規。
學校周邊確實有許多街道巷口,也需要大量的志工人力來投入。鑒於三峽校門前交通事故悲劇,建議將燈號區分為三段式(行人/東西向/南北向)如同現在許多熱鬧街區,將行人與車輛通行時間切割出來,當行人通行時所有車輛都處於靜止狀態來儘可能避免行車的衝撞。雖然這起事件牽扯著高齡駕駛.行車情緒.交通超速.等諸多面向,回歸現實面如單靠人力補不足外,加強科技執法加重罰鍰等措施並不能足以改善。然行車速度降低與禮讓行人安全快速通行等公民意識的再教育也需要大家的參與。
學校導護人員大多由家長志工輪流站崗協助,但學校應負責學生上學的安全措施,實務上學校都講此責任轉由家長會執行,而這些愛心媽媽,是否有交通指揮專業資格?危機處理能力?不知道,卻只憑一件背心和一隻哨子跟指揮棒,站在路口當人肉警示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毫無保護,也無從應變。
教育部與地方政府應注重的學校導護機制、強化志工培訓、事故應變SOP。孩子的安全,不能只依靠愛心,而給學童一條安全上學的路是要社會一起守護。
曾經參加過導護工作的我,確實看見了許多制度上面的一個疏失。其實導護工作根本就沒有經過專業訓練,只是看到沒有車子經過的時候吹個哨子,導護生會把導護繩拉起來,讓學生行人通過,等學生安全通過後,然後吹個哨子導護生再把導護繩放下。甚至你在執行過程中會發現,學生在經過的時間打鬧,甚至滑手機,並非全速通過,這些方面都是需要加以改善的部分。家長的問題也很大,家長為了更方便接到自己的小孩,甚至出現很多違停的狀態,讓導護人員也很煩惱,怕有交通事故發生。至於如何打造更安全更有效地學生交通環境,我覺得政府可以考慮建構一個社區導護網,讓有意願的家長可以參加並給予導護訓練,甚至可以搬出一套福利措施,雖然沒有工作的薪水,但是可以給予一些福利,例如:減免水費,偶爾辦免費的員工旅遊或是搭乘大眾捷運工具可以打折…….等等規劃,來取得一個彼此互利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