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再邁進!立法院29日三讀「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修正案,將經費上限提升至5700億,並且明定「普發現金應於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而行政院應於條例生效1個月內,將特別預算送交立法院審議」。換言之,若行政院、立法院都以最高效率處理,普發現金可望於兩個內開始發放。

立法院原三讀通過該特別條例匡列5450億元,但政院提出修正草案,共修正第3、6、9條,包括將預算上限調高至5900億元,新增強化電力系統200億、預留產業振興200億。另並明定普發現金於「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

29日立法院會處理,在野強調台電已有5600億的電網韌性專案,因此堅持將強化電力系統200億刪除,民進黨則反對刪除,最後表決結果,藍白以58票大於民進黨50票,因此三讀條文維持現行版本,意即將新增的強化電力系統項目刪除。

另外總經費部分,由於在野黨要求刪除台電200億,因此也提出再修正動議,將總經費從行政院提出的5900億降為5700億,經表決也依在野版本通過。

至於全民相當關心的普發現金部分,27日立法院長韓國瑜舉行朝野協商時已達共識,明定「普發現金應於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行政院應於條例生效1個月內,將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送交立法院審議」。

最終全案於院會三讀,換言之,若行政院以最快速度提出特別預算,立法院也未延宕審議,普發現金1萬元有望於2月內發放。

另通過一個附帶決議,為落實特別預算「支持產業、支持勞工、支持農漁民」的精神,提案要求主管機關依據本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案時,應確保所預留的200億元中,不低於50億元用於勞工安定就業措施;另不低於50億元用於農業與產業發展支持。(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