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MeToo浪潮,立法院去年迅速通過性平三法修法,新法才剛加重性騷人至少要處罰鍰,因申訴、訴願案件大增,許多被控性騷者自認無犯意。衛福部近期研議以「性平教育時數抵銷罰鍰」,引發爭議。被害人質疑,此舉是輕放性騷者、無視被害人的傷痛。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性騷擾防治法修法後,改為由地方審議會審議案件,若認定構成言語性騷可處以罰鍰;被控性騷的行為人若不服可向衛福部訴願。據統計,二○二四年一到八月共有一五九件訴願案,多數為初犯且稱無犯意,未察覺行為違法。

張秀鴛說,無論行為人所言是否為脫罪之詞,但都凸顯國家應該要強化性平教育;目前適用校園性騷案件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已納輔導教育,但社區性的性騷防治法並無輔導教育機制,而是直接以公權力介入,一旦調查成立至少處以罰鍰,因此外界建議,可有另一種選擇,被判定性騷者,若完成性平輔導、教育可抵免罰鍰。

張秀鴛說,目前研議教育先行的範疇,僅討論非權勢性騷的一般性騷案件,且是初犯者。因為實務上,不少行為人自以為幽默,用講黃色笑話的方式靠近異性,或是傳色情圖片以暗示對對方的欣賞,卻不知道已踩到性騷底線,另外,教育先行也不適用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廿五條的刑事判定有罪者。

張秀鴛強調,國家應強化性平教育,教育先行的目標是「不讓被害人暗夜哭泣,要讓行為人學會尊重他人。」衛福部將分析今年下半年的訴願案,並徵求婦女團體的意見、了解第一線工作量是否負荷過重,凝聚共識後,再討論是否推行並修法。

對此,學者與部分婦團指出,性騷行為常因缺乏意識與教育造成,單靠罰鍰難遏止,認同教育先行制度,但有民團認為,不該貿然推行,應採教育與罰鍰並行才有效果。地方單位憂心,若以教育取代罰鍰,恐淡化性騷嚴重性。

性騷擾防治法去年修法後,若被指控性騷經調查確定成案,非權勢性騷的行政罰鍰為一到十萬元罰金,權勢性騷罰鍰加碼,可罰六萬到六十萬不等,且權勢性騷事件民事賠償部分,法院得依損害額酌定一至三倍的懲罰性賠償金;若行為人有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需負刑事責任,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利用權勢或機會而犯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