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社家署將改名為「兒少及家庭支持署」,長照相關業務由現行分屬社家署、長照司,改為「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不過關心兒少的民團表示,本次修法雖跨出一步,但與原先期待仍有落差。若缺乏預算、人力、跨部會權限,恐難以指揮位階比較高的教育部、司法院等。

立法院會昨三讀修正「衛生福利部組織法」條文,另通過「衛福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及「衛福部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組織法」等案,刪除社會及家庭署及其業務,增設「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另增設國家中醫研究院、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兩個行政法人單位。這也是衛福部成立後首次大幅度組織改造。

三讀條文明定,「兒少及家庭支持署」負責規畫、執行與協調托育照護、早期療育、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家庭支持服務、兒少健康及醫療照顧事項。「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負責規畫與執行高齡者、身心障礙者權益與福利、長期照顧(護)、婦女權益與福利及國民年金事項。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指出,兒家署施政重點為解決家長最大痛點,如二至三歲間托育、托幼空窗問題,提升托育品質與可近性、建構兒童虐待安全網,有效降低兒虐發生率。社照署重點在於整合長照業務,預防老年人失能,落實獨老關懷,推出適合獨老社會形態的高齡居住服務模式。

原於社家署轄下的婦女業務,在改制後以附帶決議形式,升格為「司」,預計將與保護服務業務合併為「婦女與保護司」。

台灣婦女團體全聯會理事長王玥好表示,若缺乏預算、人力、跨部會權限,「婦女與保護司」恐淪為「協調窗口」,而非政策推動引擎。建議在政策方向上,從過去以保護為主,轉向預防與賦權,特別是在女性經濟安全與照顧責任分配上,並讓民團進入決策體系,而非僅止於諮詢。

兒家署部分,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認為,應落實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方式,而非僅針對兒少提供服務;此外,兒家署屬於三級機關,怎麼叫得動主管學校業務的教育部,更難以監督主責司法少年政策的司法院。如無法成立二級兒少專責單位,至少行政院應擬定院層級協作機制。(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