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由數個兒少團體發起的「中央兒少專責單位推動聯盟」肯定政府邁出中央兒少專責機關的第一步,也提出預算人力從寬編列、社政衛政整合、同步修正兒少權法、升級兒少表意參與4個呼籲,並期待行政院增設兒童及少年事務的二級機關,與兒家署相輔相成,建立定期徵詢民團意見的機制,讓兒少政策更接地氣、更務實可行。

兒推盟指出,早在2005年,兒少團體就曾發起「為孩童發聲—支持成立兒少專責單位」連署,倡議政府應成立兒少專責機關。2013年衛福部成立,原兒童局遭裁撤,兒少業務自此變得零散分立,整體政策缺乏以兒少為中心的規畫,於是民間團體在2018年成立兒推盟,疾呼政府應成立中央兒少專責單位,歷經20多年漫長等待,樂見兒家署將掛牌運作。

兒推盟表示,兒家署組織法三讀通過後,尚有許多前置作業待完成,對此提出四個呼籲。第一,預算人力應從寬編列,呼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及衛福部提供足夠的兵馬糧草,確實依照兒家署的業務職掌,編列充足的人力員額及經費預算。

第二個呼籲是社政衛政應真正整合。兒推盟建議未來兒家署轄下應至少設置6個業務組,包含兒少健康組、兒少保護安置組、育兒支援組、家庭支持組、兒童及少年權利組、綜合企劃組等,強化社政與衛政部門的橫向整合,從政策面落實兒少福祉初級、次級與三級預防功能,並提出具發展性及多元性的兒少及家庭政策,充分回應育兒家庭的需求與期待。

除此,兒家署職掌將新增「兒少網路安全與個資權益維護之規劃、執行及跨機關政策協調」,兒推盟建議同步在兒少權法中增訂「兒少傳播權益與個資隱私維護」專章,並參考CRC第25號一般性意見及國際法制。但兒少數位安全涉及個資、平台治理、教育、司法、警政等多個領域,應由行政院建立跨部會治理及分工機制,支持兒家署協調政策,同時明確各部會責任,避免權責不清或過度集中單一機關,確保兒少數位權益獲得實質保障。

最後呼籲升級兒少表意參與。兒推盟指出,2027年將進行我國第三次兒權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兒家署成立後,應協調相關部會擴大兒少政策表意及公民參與的管道,讓兒少有安全、包容的空間表達看法,公部門應以即時、完整、友善的方式,尊重並回應兒少意見,加強兒少表意參與權在政策面的實踐。

兒推盟也期待政府未來能參酌日本設立「兒童家庭廳」的經驗,在行政院下增設兒童及少年事務的二級機關,搭配衛福部轄下的兒家署,兩單位相輔相成,並建立定期徵詢民間團體意見的常態機制,讓兒少政策的規畫與執行更接地氣、更務實可行。(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