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北大國小周邊日前發生嚴重交通事故,學校老師執勤導護「肉身護童」也引發討論。對此,教團提醒,導護老師沒有指揮交通的公權力,不應將交通安全責任轉嫁給教育人員。教育部表示,國教署會持續請各地方政府及學校規畫導護方案,兼顧師生安全及權益。
不具名的國中教師指出,現行教師執勤導護的情況依學校規定而有不同,以他所在的大校來說,一般老師每學期輪一周、兼行政者每周輪一天。教師執勤早上加下午總共約五十分鐘,多數學校會讓老師補休,少部分沒有或是會發放餐券,但他認為這不是合理補償。
該師表示,執勤導護時多少會遇上危險,最常發生的是有機車要轉彎,老師擋下來後,機車卻還硬是從老師身後鑽過去;導護老師多是聽指揮者的哨聲攔車,他也常遇到吹哨的老師不清楚不同位置的狀況,發生指揮不當情形。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指出,教師沒有執勤的義務,更沒有指揮交通的公權力,導護老師的工作是擋住學生,其實沒有權力指揮交通把車子攔下。現行多數學校會讓老師退到校門口指揮,不要站在馬路中間,但還是會有安全問題。她強調,教育部應面對現實,廢除導護制度。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表示,校園外交通安全從來不是教師的職責,導護老師與志工也無任何執法權。國家不應將校園外交通安全重任推給手無寸鐵、毫無權限的老師和志工,同時,需投入專業交通導護與警力資源,建立專責護童隊伍與法治保障。
教育部表示,會配合行政院、內政部及交通部計畫,持續改善校園周邊道路環境。國教署每學期並會調查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周邊危險路口,需警察、義交協助指揮需求,請內政部警政署協助學校執行上放學交通導護任務。
教育部說明,學校可依所在環境區域特性及交通狀況需求,彈性規畫及運用在地資源與人力,編組於學校周邊區域執行導護及相關工作。國教署會持續請各地方政府及學校規畫妥適之學生交通導護方案,以兼顧師生安全及權益。(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06.09)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