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虐致死剴剴案後,外界關注「不適任」保母,政府也推動《兒童托育服務法》修法,目前草案已通過行政院審查,後續將送交立法院審議。立委陳培瑜提醒,家外安置兒少的特殊性,應該納入修法考量。居托保母雖有接受基礎知能培訓,但托育中心訪視員缺乏相關訓練,對安置兒少風險辨識與照顧狀況的評估能力不足,擔心「漏接」。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針對「病人自主權利法修法」進行詢答。陳培瑜表示,安置兒少通常來自原生家庭功能不全,多數身心受創、照顧難度高,卻可能被轉介至居家托育服務,並未充分揭露背景與照顧需求。

她指出,居托保母雖有接受基礎知能培訓,但托育中心訪視員則缺乏相關訓練,對安置兒少的風險辨識與照顧狀況的評估力仍有不足,若未及時發現高風險個案,恐造成「漏接」,錯失受到不當對待的案例。

「我們應該從剴剴案學到教訓」,陳培瑜說,安置兒少不應該一體適用,她建議,托育人員資格審查應比照寄養家庭,以家庭成員為評估對象。

社家署科長洪偉倫表示,建議將納入討論。對於不適任保母監管,草案針對不當對待依違反情節分為重大和輕微。洪偉倫說,將制定子法並培訓調查人員,訂定準則與規範,讓第一線工作人員有更明確的依據可循。

草案也涉及保母薪資與托育費用調整機制。陳培瑜質疑,目前由地方各自訂價,造成縣市落差顯著,「高雄六年調三次,馬祖六年都未調漲」,恐打擊保母留任意願。洪偉倫回應,未來中央將統一訂定保母收費項目與原則,費用金額則將依照各地物價指數由地方制定。(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