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社福機構以職代費、捐款等各樣形式,要社工「回捐薪資」,損害基層社工權益,代表機構主管立場的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溫世合點出,其實問題出在政府委託民間機構執行社福方案的費用實在太少。

「政府連一點盈餘都不給,願意接案從事社會工作的民間機構,其實是佛心來著」溫世合說,過去民間機構承接政府委託的社福標案,衛福部連社工勞健保都不願補助,遑論場地的房租、購置電腦設備等費用。近年衛福部雖然開始補助民間機構聘雇社工,分擔雇主所需負擔的勞健保費用,但對比實際運營成本,政府的補助仍是「不足額」,得靠機構另行募款苦撐。

溫世合表示,同樣是承接政府標案,承接工程案件的營造商,多有利可圖;若無利可圖,則沒有廠商願意標,但社福機構不一樣,因助人性質,即使無利可圖,仍有機構願意承接,為了籌錢繼續營運,薪資回捐就成了手段之一。

社工薪資齊頭式平等,是薪資回捐另一項成因。溫世合說,衛福部過去規定社工薪資一概平等,導致機構管理困難。進而出現主管要求資淺社工提交部分薪水給資深社工,形成薪資回捐陋習。(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3.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