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在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鑑於65歲以上高齡人口比重日益提升,主計總處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正式決議,明年起(113年)按年編布我國高齡家庭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讓社會大眾更了解高齡家庭面對的物價壓力。根據主計總處公布108-111年試編高齡家庭CPI結果,以去年(111年)通膨最嚴重為例,全體家庭CPI年增率為2.95%,但高齡家庭CPI年增率卻飆破3%,達3.12%,可見高齡家庭面對的物價壓力大於一般家庭。

主計總處表示,高齡家庭CPI適用對象為「戶內人口皆為65歲以上家庭」,按其消費支出情形計算出高齡家庭CPI,其適用的權重與全體CPI權重略有不同。

主計總處公布111年高齡家庭CPI與全體平均CPI權重顯示,高齡家庭居住類權重高達33.7%,其次是食物類26.5%,但全體CPI權重則以食物類24.8%最多,其次是居住類23.5%。若以此觀察兩者差異性,兩者居住類權重相差高達10.2個百分點最多,其次是高齡者醫療保健類權重為7.4%,全體CPI醫療保健權重則為4.7%,相差2.7個百分點。

主計總處也公布108-111年試編高齡家庭CPI結果,以去年(111年)通膨最嚴重為例,全體家庭CPI年增率為2.95%,但高齡家庭CPI年增率卻飆破3%,達3.12%;若以108-111年平均CPI增幅,一般家庭為1.30%,高齡家庭為1.55%,可見高齡家庭面對的壓力遠大於一般家庭。

台灣1996年起有幾年曾經試編、公布過老年CPI,過去曾於1996年至2002年,共計編布7年的老年CPI,但後因數據結果差距微小,參考價值較低,後來沒有繼續編製。

主計總處表示,由於我國65歲以上高齡人口比重日益提升,加上高齡家庭消費結構與全體家庭未盡相同,各界對高齡家庭所面對的消費物價變化非常關注,經參考主要國家近年編算高齡或退休家庭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實務經驗,針對我國「戶內人口皆為65歲以上家庭」」,按其消費支出情形計算高齡家庭CPI權數結構,明年起按年編布我國高齡家庭CPI,發布時間會與12月全體家庭CPI統計同時發布。(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3.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