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打統編報帳,若中獎只能摸摸鼻子?財政部小編用「冰山」來比喻幫大家導正觀念!諸多民眾誤以為「發票打統編就不可以領獎」,其實不完全正確,冰山下的真相是,還有很多對象可以領取獎金,只要買受人非「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即可。

財政部臉書小編發文指出,曾有某私立幼兒園取得已打統編的發票,中了千萬可以領獎的案例,因為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才不可以領獎。

所以,統一編號並非給不給獎的依據,而是只要買受人不是上述對象就能領獎,「很多人會把統編與營業人快速劃上等號,才會誤以為有統編的發票一定不能領獎,但是像人民團體、私立機構及執行業務者(律師、會計師、記帳士事務所)等有編配統一編號的扣繳單位,就算發票打了統編,中獎還是可以領」。

網友了解後訝異表示「哇!原來是這樣!都不知道錯過多少獎了」、「捶心肝…上次一張1000元就這樣飛了」;另外,有人詢問「打了統編沒報帳可以嗎?」,小編則回應「只要買受人是營業稅法規定的營業人,就是不可以領獎喔!」(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1.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