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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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囚老困境及其公寓裝電梯的電視談話性節目,背後所糾結的關聯議題,是有其嚴肅以對的必要。
誠然,邁進高齡社會並且又以加快的速度而即將成為超高齡國度的臺灣一地,這使得關乎到高齡人口從需求滿足到風險規避的人身議題,是有進行綜融、整體與全方面考察論述的必要,遠地不說,扣緊都市文明不等於居住進化的命題意旨,直指出來的會是舊式公寓之於下上難以移動和就只能左右走動的老囚困境,也讓公寓裝設電梯之類的輔助器具,成為了一項捍衛長者基本權益保障的變遷課題,如此一來,糾結於裝設意願、出資能力和法規環境以及個體、制度、大環境的關照視野,宜是要有不同的發想思考,這是因為:首先,包括助力、阻力、主觀、客觀抑或是優勢、限制等條件因素,這使得公寓裝設電梯牛步化一事,實則有包括自利出發的人性誘因、不合時宜的建築法規、公寓腹地不足的結構限制、產權共有或專有的權變作為以及建築物所有權的優惠條件之於內含、前導、中介、外加、抑制或扭曲的不同干擾因素;連帶地,未能正視居住正義作為一項人權的基本訴求,致使忽略了『道為本』的國家責任和應有作為,反而是讓關注的焦點淪為諸如青銀換居、高齡住宅、以屋易屋、包租代管、以房養老等『技為末』的工具性操作,此一本末倒置的演變後果,當只是會讓老宅、老囚的惡化情形,更因為不得要領而治絲而棼。
事實上,從老人、老宅到老囚的考察論述,一方面有其對於人口對象別的分殊意涵,換言之,從一般長者到不同屬性的弱勢老人,點明出來除了具備買賣換屋籌碼的經濟優勢長者外,如何顧及到以租屋為限的其他經濟弱勢族群,從無法挑選到被有所排斥或加以拒絕的真實處境,如此一來,老囚的意旨發想,自然是有從消極的難以下樓到被迫遷居的不停移動;至於,攸關到老宅的命題思考,實則包括都更重建的「新生」、電梯修繕的「再生」以及以屋易屋的「共生」等因勢利導和因人而異的權宜措施,但是,這些偏屬於工具範疇的方案項目,還是要回歸於治理環境、制度環境抑或是人文環境的整體性翻轉,也就是說,理應突顯的是國家最終責任的應有作為、典章制度的與時俱變以及在家老化的文化認知基模改造,藉此讓買屋、換屋、賣屋、租屋、改屋、建屋等居住正義的人權,得以普及化於從健康到亞健康、從富有到貧窮、從公寓到大樓、從有其住到適其屋抑或是不同家庭結構成分的各自光譜限象。
總之,老囚的迷亂現象,一方面是要有回歸於自由、自主等概念內涵的居住正義訴求,另一方面針對現行高房價的市場扭曲情形,更足以說明對於國家機器從主動變革到積極性差別待遇等相關策進作為,有其高度的期待和自為的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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