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1歲待出養童剴剴疑遭兒福聯盟媒合的全日托保母虐死案,托育安全引發國人重視。衛福部於剴剴案檢討會後,提出將修訂居家托育訪視指引,衛福部社家署昨日舉行專家會議,會中取得共識,要提升低年齡、發展遲緩、安置出養童共3類全日托孩童,及收托負荷重、曾有不當對待共2類保母,提升訪視頻率至每年6次,並增訂訪視指標,將於本月底完成行政流程後,預計5月1日正式生效。

依現行規定,居家保母初次收托兒童,訪視頻率為一年4次,且首次訪視必須在收托1個月內,此為訪視頻率下限。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該署於24日舉行會議,邀集專家學者、縣市政府代表及民間團體與會,會中決議針對0至2歲低年齡、發展遲緩兒童、出養及家外安置兒童3類全日托兒童,與長期收滿3位兒童、3個月內層有不當對待但未達違法程度的保母加強訪視。

張美美說,並非每名滿額收托保母都有照顧疑慮,但基層工作者反應,實務上有些保母長期收托滿額,沒有喘息空間,擔心負荷過重,而保母本身不自覺已經出現壓力,故規範在經訪視員評估,認為有照顧負荷之虞時,提升訪視頻率。

上述對象全日托兒童、高風險保母訪視頻率,將增加至每年至少6次。張美美表示,此為訪視頻率下限,實務工作者可依實際狀況再提升訪視頻率,且須採不預約訪視,並要在不同時段進行訪視;若訪視未果,或發現孩童受照顧情形有疑慮,縣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人員應通知家長及網絡成員,例如若發現出養童有照顧疑慮,訪視員應聯繫政府部門社工、媒合機構等,確保資訊互相流通。

「其餘訪視原則不脫離原指引規定,但增加不當對待辨識、照顧品質等詳細指標。」張美美表示,衛福部將於4月底前完成居家托育訪視指引訂定及相關行政流程,預計5月1日正式實施,並安排居服中心訪視人員接受教育訓練。(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