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又有減稅小確幸了。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最新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資料,今年度每人不得課稅的「基本生活費」,可望上修至十九點二萬元,相較去年水準,調幅達一萬元,再破歷年紀錄,將於明年五月報稅適用。符合條件的四口之家以稅率百分之五來試算,有望省稅二千元,估計有逾二○五萬戶受惠。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規定,納稅者為維持全戶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不得加以課稅。申報綜所稅時,可以依據每年度公布的基本生活費,乘以全戶人口數,算出免納所得稅的額度。

依納保法規定,基本生活費是依據主計總處所公布,最新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百分之六十來換算。昨天主計總處公告二○二○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統計,剔除戶量因素後,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來到卅二萬元,較前一年度增加百分之五點七。

由於國民所得提升,因此今年基本生活費勢必調高,將從去年度每人十八點二萬元水準,上修至今年度每人十九點二萬元,預估調幅一萬元,為歷年最大調幅。

賦稅署官員指出,自從二○一六年底納保法上路後,財政部從二○一七年開始計算基本生活費,過去各年度適用的金額分別為十六點六萬元、十七點一萬元、十七點五萬元、十八點二萬元,可以說是逐年調升;原本去年調幅七千元,已經是以往最大的調升幅度,然而今年預估調幅為一萬元,可能再次刷新紀錄。

以四口家庭為例,如果去年就是曾適用基本生活費減稅,今年度調整後,可能會多出四萬元額度減免所得,若以百分之五稅率計稅,今年度綜所稅有機會少繳二千元。

官員表示,申報綜所稅時,要先計算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照特別扣除額等;再計算基本生活費的減免額度,今年度會是十九點二萬元乘以申報戶中的人口數。

如果全戶基本生活費合計,超過既有免稅額及扣除額,官員表示,此類申報戶便可以享受額外的減稅效果。(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