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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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父母恩重難以報,畢竟,除卻母胎懷子凡經十月的頗為辛苦外,尚包括有懷胎守護恩、臨產受苦恩、生子忘憂恩、咽苦吐甘恩、迴乾就濕恩、哺乳養育恩、洗濯不淨恩、遠行憶念恩、深加體恤恩以及究竟憐愍恩等十恩,此一糾結從生理到心理、從有形到無形、從現在到未來的一生懸念,點明出來重難以報的父母恩情,又豈僅止於孝順倫理的道德性想像;連帶地,回應於快速社會變遷及其所招致對於家庭結構、組成、內涵、功能等運作屬性的質量俱變,這也使得對於「父-母」與「父母恩」的意涵詮釋,是有其創造性轉化的必要。

首先,第一個「父-母」,講述的是您、我投胎的轉世之家,此一原生家庭的「父-母」,就如同<父母恩重難報經>所陳述的從懷胎、分娩、撫育、教導、茁壯、成家到立業的一生守候,即使是無法有『吞熱鐵丸,經百千劫,遍身焦爛,猶不能報父母深恩』般的回報生養之恩,但是,子職教育的報恩之情,多少也點明了從傳統到當代,還是欠缺一套如何得以孝親父母的機制設計;連帶地,包括父職、母職、子職、共親職等家庭親職教育,要如何有其從親職知能到親職責任及其親職權利的相互貫通,這也指涉出來這套的家庭親職教育,是有其有效建置和穩健運作的基本提問。

其次,第二個「父-母」,講述的是婚嫁之後的己生家庭,換言之,養兒方知父母恩的換位思考,指稱出來的就不單單只是因為相互的同理,進而去重新檢視過往和自己父母的相處之道,而是順勢因緣以盤整自己所履行孝親的不足之處,透過引以為誡、引以為傲或引以為憾的自為反思,藉此讓從己身之所出的親子互動,達到某種逆增上緣的轉化作用。冀此,從第一個「父-母」到第二個「父-母」的分殊關照,考察之所在就不全然是在於從原生到己生以及從父母到子女的表相差異,而是只要是為人父母者的共通和合所在,都是在於履行所應該要盡付的父母角色責任,只不過,千金難買早知道的後悔藥,也表述出來從身教、言教到境教以及從有形到無形以迄於靈性之於生養成長環境的重要性。

最後,如果第一個「父-母」,說的是生養我們的父或母,第二個「父-母」指的是已為人父或人母的我們自己,那麼,第三個「父-母」,則是用以突顯執子之手且與子偕老的夫妻兩造,畢竟,千世俢來共枕眠的同修家庭,在其各種人身責任逐漸退卻的時候,相迎而來的卻是諸多的生活瑣事,如此一來,病痛的生理不適或是老化的情緒勒索,在在更是需要另外一半的老伴,並且有如父或母般地加以包容和守護。以此觀之,在這裡的第三個「父-母」,表述出來的除了是某種世代薪傳的賡續意義外,面對生、病階段的第一個「父-母」或第二個「父-母」,側重於老、死階段的第三個「父-母」,更益彰顯老死階段及其另類「父-母」的寬宏心量,無疑地,從這個層次來看,癥結點就不在於是誰去扮演該項的父母角色,而是處在於不同的生命歷程之中,如何據以展現出父職、母職或共親職的孺慕之愛。

總之,從感念「父母恩」以反思當前家庭結構的變遷意涵,特別是扣緊從第一個「父-母」、第二個「父-母」到第三個「父-母」的內在性會通,至於,父母背後的家庭能量和量能,這也會是台灣社會一項嚴肅的變革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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