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酬日 (Equal Pay Day)

同酬日是表示女性在前一年工作一整年之後,還需要額外工作幾天才能得到和男性前一年工作一整年相同的薪資,至於,日期依年份及各國而有所不同,同酬日的目的乃是在突顯性別造成工資有所差距,期望透過同酬日的訂定,讓性別對工資的影響逐漸降低,藉此喚起兩性同酬的公共意識。
我國的同酬日是由勞動部依據主計總處「受雇員工薪資調查」結果,自2012年首次發布的3月3日,逐漸演進到2020年的2月21日,兩性的差距也從當年的17.1%逐年降低至今年的14.2%,誠然,影響薪資的因素不僅有性別,還牽涉到年資、學歷、經歷、工作績效等等,但是,職場上普遍存在玻璃天花板,以及性別薪資差距,卻是不爭事實。
對此,<勞動基準法>第25條規定,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除此之外,<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0條第1項也規定,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這些都是我國對於同工同酬、同值同酬的宣示性規定。
然而,現實上性別的確影響薪資,也因此CEDAW第2次國家報告審查之<總結意見與建議>第26點即針對性別薪資差異,敦促政府收集不同性別、技術程度、部門、職業、年齡及族群的薪資比較資料,以制定出來兼具特定目標的具體措施和實施機制,用以解決薪資差距和其它無法實現同值同酬的可能障礙。
資料來源:勞動部新聞稿、CEDAW資訊網
延伸性概念:性別歧視、玻璃天花板、同值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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