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玉玲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工師學分班學生)

這一次蔓延全球的新冠疫情,對受衝擊影響的各國政府來說,除了盡力防疫外,也必須同時推出紓困救濟或振興產業的相關方案,這毋寧是一次危機處理能力與治理績效的全面考驗。

我國政府早已宣佈30多項紓困方案,且一再加碼,紓困金額高達1兆餘元,這其中超過4分之3的千億金額,係以企業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和可貸金額為主,對此,個人部分可以申請的補助,是限定在特定行業、族群,不過,是否因為政府部門間缺乏橫向的水平協調,致使農、漁、工等標準不一,其所衍生出的差別待遇遭人質疑,而充滿矛盾的發放標準,更是引發各界的民怨撻伐,例如營業額衰退達五成的企業,員工可透過公司申請薪資補貼,便有企業反應為何是五成?某些產業可能衰退三成就難以為繼了,顯然,此一規定著實未能切合不同產業樣態的真正需求。

另外,行政院提出的勞工紓困2.0方案,自營業者、無一定雇主的勞工也可申請現金紓困,但是,申請的門檻條件非常嚴苛,像是勞工必須是未達課稅標準者,且投保勞保第一級(也就是投保金額為基本薪資每月2萬3800元),才給予每月1萬元、共3個月的薪資補貼,這也讓許多勞工都無法申請補助,比如以投保職業工會的勞工為例,普遍勞保的投保金額就在2萬7000左右,政府向來對外宣稱我國平均薪資3萬多元,也常鼓勵業者加薪,不要發最低薪資,但是,紓困的存亡之際,卻是只補助最低薪者,背後的思維邏輯實在是頗為矛盾。

再則,對於未加勞保的勞工,經計算家戶平均所得,低於基本生活費2倍以下,可獲得1~3萬元現金補助,然而,讓人更不平的是,大部分人都認為所謂的所得是不包含存款,而且其他的紓困方案也都沒有查看存款,或是去追查企業有多少的資金餘額,而想拿到這項紓困金,不只要辛苦排隊,還要被審查家戶平均所得等資料;除此之外,有關年滿20歲的本國勞工,就能申請額度10萬元的勞工紓困貸款,有些銀行為免此類貸款淪為呆帳,刻意篩選信用良好的申請人,甚至鼓勵客戶借新還舊,以致很多人沒有需要也去借,有些人申請是來還房貸的,也有人準備去投資,當有人質疑這項紓困到底有沒有補助到真正需要的人時,官員竟是答覆若是利用10萬元進行投資、消費,從振興觀點來看也不無小補,這更是教人覺得這項政策似乎只是虛應故事罷了。

無疑地,紓困的標準不一,有的領多有的領少,有的重覆領但有的則是領不到,看似照顧弱勢的紓困措施,卻反而像是一場政府部會的相互撒錢比賽,漏網之魚太多的不到位紓困方案,最後,讓不被納入紓困的受困民眾陷於斯托弗(S.A.Stouffer)所提出的相對剝奪感之中,亦即,「他有為什麽我沒有」、「看得到吃不到」的感受所引發許多的不滿情緒。

總之,政府部門之間缺乏橫向協調及資源盤點,係為這一次紓困紊亂的主因,而這也暴露出長久以來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審查系統的缺失,台灣社會福利政策是片段、選擇與殘補的,每一個社會方案間互不關聯,是一種沒有明顯政策設計的社會福利發展,這多少是要歸因於選舉的壓力,讓社會福利政策成為動員選票的籌碼,僅以這次的紓困方案為例,倘若政府願意自此設計與落實社會補助的總歸戶系統,以後的任何紓困就能判別資源有無被濫用或有無被遺漏的對象,此外,對於有工作卻無加保者,若能分析其原因並藉由發放紓困金之同時,協助其回歸社會機制,重回社會軌道,當下次再有類似情況發生,政府就能更有系統的進行紓困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