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女性受刑人入監後,因子女無人照顧,申請攜子入監。法務部矯正署為保障幼童受教育權,去年四月起在桃園、台中、高雄女子監獄實施兩歲以上幼兒日間送托幼兒園,傍晚再送回監所。桃園女子監獄目前有四名幼兒適用方案,一名女受刑人表示,孩子就學後語言能力突飛猛進,還學會與同儕「分享」。

「監獄行刑法」第十條規定,女性受刑人可以請求攜帶三歲以下子女入監。過往這些母子分散於各工場,近年來改成集中管理,桃女監在二○一八年初,新成立「親子園地」,聘請專業保育員協助照顧,讓小朋友能有安全的成長環境。

隨著兒童權利與監所人權提升,矯正署除滿足隨母入監的幼兒衣食住所等基本需求外,也按時施打預防疫苗、每季健康檢查。桃女監更配有幼兒專科醫師和保育員,也提供緊急戒護就醫。

去年四月起,桃女監四名年滿兩歲的幼兒,每天早上七點搭乘娃娃車開心上學去。一名女性收容人觀察室友孩子上學後變得「好有禮貌」,看到人都會打招呼,比起以往「不讓人,執意要玩」的態度,如今已懂得「排隊」並與同儕「分享」玩具。

小蘭(化名)是三個孩子的媽,前兩名孩子已是十六、十七歲青少年,離婚後懷上一胎,因服刑期間生產,孩子僅九個月大。她說,這是唯一親自廿四小時不分日夜照顧的孩子,以前都丟給長輩帶,「彷彿第一次當媽媽」。

另名帶孩子服刑的女受刑人說,孩子上托兒所後,一個多月就有顯著改變,以前語言發展慢、會講的詞彙少,自顧自地玩,現在變成刷牙、吃飯樣樣子自己來,「很愛講話」。她說,孩子不但把學校教的手指謠一字不漏背下來,還會回來念給大家聽。

這名女受刑人說,孩子會問其他弟弟、妹妹「玩具可以借我玩嗎?」,還會把學校教的健康操跳給其他人看、與同儕分享生日蛋糕,也學會自行使用兒童馬桶。

桃女監每月也安排「戶外教學」,帶受刑人的孩子去速食店、大草坪或逛逛老街、大賣場,希望讓孩童接觸更多外界事物。(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