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取消重陽敬老金,引起長者不滿,議會國民黨團提案「台北市重陽敬老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上午逐條審查該條例,原版本有訂定重陽敬老金金額,但經議員討論後決定,並未將發放金額訂死,讓北市府自己訂定。此外,重陽敬老金財源及發放對象,議員有不同意見,因此第三條、第九條暫擱,其餘修正後通過。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逐條審查「重陽敬老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主計處、社會局主張發放重陽敬老金會增加市府大量支出,並說明目前台北市債務缺口,但秦慧珠認為,柯市府應參考各縣市如何進行重陽敬老金財務分配、調度,而不是拿市府的財政缺口壓議會。

由於市府主張該草案沒將預算來源載明清楚,違反財政紀律法相關規定,秦慧珠要求在場官員給出老人共餐、敬老卡補助、石頭湯計畫等財政來源以及法源依據,社會局、法務局一一查找法源依據,未料有些找不到法源,市府竟拿「計畫辦法」報告,讓秦慧珠忍不住痛批,市府想做的事可以自動去找錢變德政,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原國民黨版條例為:年滿65歲至未滿75歲每人1500元,75歲至未滿85歲則加碼為每人3000元,85歲至未滿99歲每人5000元,99歲以上每人1萬元加禮品一份。

議員梁文傑主張不要在條文內寫金額,像是育兒津貼條例也未寫出金額,未來還可以進行增減。不過秦慧珠表示,該條例就是要對付柯文哲,如果不訂個級距,柯文哲就會鑽洞給個幾百塊,若要不訂金額,就要等柯不是市長再說。

法規會召集人王浩表示,柯文哲自己要負政治責任,有種就去面對台北市的老人,他也認為可給北市府尊重和行政裁量權,若台北經濟好也可以多發。最後經議員討論後決定,將金額的部分刪除,僅訂出領重陽敬老金的年齡級距,發放金額則由市政府訂定辦法規定。

議員對「重陽敬老金致送自治條例」內中的第三條、第九條有不同意見,第三條規定發放對象,但部分議員認為應要有排富條款,議員黃珊珊表示,她反對全面發放,像是發放給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的媽媽就是多餘,但對有些老人確實很重要。

該條例第九條為預算來源,王浩提議可用市政府公益彩券盈餘支出,他指出,過去公益彩券有不少盈餘,當年他當社會局長交接給許立民時,盈餘高達50億元,但近年公益彩券盈餘卻來越少,若設定為預算來源,還可檢視市府將公益彩券浮濫使用的狀況。

但議員簡舒培表示,公益彩券每年盈餘差異大,也不見得會賺錢,若成重陽敬老金預算來源,還要祈禱每天有人買彩券,建議設定穩定來源的歲入。社會局長陳雪紅表示,近幾年公益彩券賣不好大多都虧錢,各縣市都有這種狀況。由於第三條、第九條議員有不同意見,最後暫擱,其餘修正後通過。(時事新聞來源:自由時報,2019.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