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命名:我想有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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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一開頭只見小男孩說出:「我要控告父母,因為她們生下了我…」一部在黎巴嫩貧民窟實景拍攝,片中描述12歲男孩的贊恩出生在貧民窟,父母親只生不養,更無力賺錢照顧家庭,早熟懂事的贊恩幫忙照料家中6個小孩及他自己與父母親,一肩扛起家中經濟重擔。
不料,父母親卻因缺錢走投無路,將年僅11歲的大妹妹莎拉『賣』給了雜貨店打工的老闆當作老婆,無力保護大妹妹的贊恩難過而離家出走,在贊恩離家期間他認識了一位逃離雇主的國際移工泰格絲,她是一位為了求生存的衣索比亞單親母親以及她的小嬰兒尤納斯,泰格絲照顧贊恩,提供他吃住,而贊恩也幫忙帶小嬰兒,這三個人彼此間的微妙關係,自然是與贊恩的原生家庭成為一個強烈且諷刺的對比。
當他再次回到家時,得知大妹妹意外身亡的噩耗,為了替大妹妹報仇,贊恩持刀犯下過失殺人入獄,更在獄中反控父母,讓他生在這個不公平的世界,導致他與妹妹們全淪為沒有身分證明的黑戶,他希望法官判決他的父母親不能繼續生小孩,不再讓這樣的生活處境一再的重覆上演,最後的一個鏡頭是贊恩笑了,因為他終於擁有身分證明了。
這部影片著重在貧窮和家庭上的失衡與破碎,就如同聯合新聞網2018.09.26的標題所言:「台灣1年6萬虐童案,李家同:不能再忽視貧困問題」,在其所刊登的內容裡提到很多虐童案的答案一定不只一個,有很多的因素使得兒童受到虐待,但是,卻也不難發現到這些虐童案所發生的家庭,通常是低收入戶,因為收入薪資低,有了孩子,開銷又大了很多,倘若再加上工作很不穩定,比如打零工者可能不是天天有收入,這種情況之下容易情緒失控,虐待兒童也多半與情緒問題相關,因此,如果一開始明知孩子生下來要面對的只有貧窮與絕望,生下孩子的這個決定,究竟是愛還是自私的行為呢?
我的學生曾問過我:「父母要生下我時,沒問過我願不願意來到這個世界,為何他們要離婚時,也同樣沒有問過我的意見就幫我決定給了誰。」,就如同影片中只見贊恩說出:「我要告我的父母,因為他們自己決定要把我生下來。」,
生孩子到底是為什麼?為了養兒防老?為了小嬰兒的可愛?為了打發無趣的生活?還是為了留下愛情的結晶?網路上流傳了這篇內容:生小孩是為了付出與欣賞,如果真的每個人心態是這麼正面,就不會有虐童、殺嬰的事件產生,所以,我覺得要擁有孩子就像考駕照一樣,至少,先要上課考試以確定是否有照顧的能力,而不是生了再打算有沒有辦法『養』。
(林貞玫看見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