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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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再尋常不過的家暴個案,卻是引來民眾私設刑堂以達到宣洩集體情緒的荒謬演出,這使得相應於每年高達十多萬件的家暴案例,那麼,背後所蘊含的結構意義,才是有它足堪玩味之處。

誠然,1998年三讀通過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固然是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含蓋保護令的領先國家,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的諸多運作限制,多少說明了相迎於家暴防治的對抗一事上,是要有戰略與戰術的並進思考,這是因為:首先,快速社會變遷所招致對於組成、結構、功能、內涵等等家庭屬性特徵的重大變化,這使得20多年前所訂定的家暴法令,自當是要有回應從成員人數之『量變』到互動關係之『質變』的家庭體質,以進行通盤的檢視和必要的變革。准此,在這裡的論述思考主要還是在於突顯:因應於時空環境的轉換,「家庭」已經不再是一手托天的強大支柱,對此,如何建置一套讓家庭得以穩健運作的照顧體系和服務網絡,否則,各種的家暴情事,當只是現行諸多脆弱家庭及其羸弱運作底下一項預料之中的發展後果。

再則,扣緊從合法夫妻到同居關係或男女朋友的外在形式;從成人、兒少到家屬親等的家暴情節;抑或是從身體上到精神上不法侵害的家暴行徑,指陳出來過往因應於家暴事件的處遇機制設計,是否有其解構與新構的必要,就此而言,首要的社會工程還是在於如何突破『法不入家門』的文化主義;連帶地,諸如處理家庭糾紛的不當對待,本質上就應該被認定是一種暴力並且要受到譴責、懲處,至於,涉入家暴情事的人身安全,也應該是要從私領域的家務事,以進一步提升到準公共抑或是公共範疇的人權維護,換言之,面對家暴行徑的事後防治或事前防制,要去思索如何把「家庭」帶出來以及將「社區」、「社會」與「國家」帶進來的多方策略。

總之,對於家暴議題現象的探究,實則是一項盤根糾結的巨大工程,但是,從近年來家暴事件通報數據不斷增長的變遷趨勢來看,至少是可以窺見到若干迷思或弔詭的端倪,特別是諸多受害者的願意挺身面對,都係屬性命交關之際,而此一游走於鋼索上的恐怖關係,除了喪失家暴處置的先機,更是因為漫長的家庭歷程,而徒增更多的身心戕害。職是之故,如何翻轉家暴乃為一項家醜的認知基模?如何及時求助於專業管道?以及如何在司法、社政、勞動、衛福抑或是教育建置一套照顧管理模式,藉此舒緩無形的身心壓力和有形的現實困境。至於,公審式的粗暴行徑,這又何嘗不是一種另類不當對待的暴力複製,因此,在這裡急需要進行的還是關乎到「去暴力」或「非暴力」的廓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