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因為蔡英文總統的一句話引發「紅包之亂」,吵了八天後喊卡,但地方政府不受影響,依法最慢在一月底將可「領紅包」。由於去年稅收豐收,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也跟著增加,依法將按比例分配給地方,財政部估計,今年地方政府可領逾一五○億元的「超徵紅包」。
去年稅收破兩兆 歷史新高
去年全國稅收二兆三六七二億元,創下歷史新高。財政部預估,加計尚未入帳的稅款,去年稅收相較預算數超徵約八八八億元;因為稅收超徵,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也增加。
根據國庫署公布的最新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收入情形估測表,推估去年全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可達二八○四點五一億元,比預估數多了一五九點八三億元,達成率超過百分之一○六。扣除特別統籌款後,約有一五○點三九億元的普通統籌款可以按分配比例分給各地方政府。
北市逾24億最肥 彰縣5億
預估直轄市普通統籌較目標值增加九七點一六億元,縣(市)普通統籌較目標值增加四○點二七億元,鄉(鎮、市)普通統籌較目標值增加十二點九六億元。前年全國稅收超徵九六○億元,去年估計超徵數為八八八億元,地方政府拿到的超徵紅包會比去年減少。
根據分配公式,台北市的超徵紅包最大包,推估可獲配廿四點二六億元,其次為新北市的十八點○五億元;縣市則以彰化縣領到的五點三三億元最多;金門、連江(馬祖)及澎湖等離島縣市,因規模小領到的紅包也比較「薄」。有向國庫借錢調度的地方政府,超徵紅包則要先扣回抵債。
財政部高層指出,這筆因超徵而增撥的稅款,是地方依法應得的款項,不是中央另外加發的,不能說是「紅包」。
中央年前送大禮 縣市開心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是按月發放,若有超徵,依法就會額外加發「第十三個月」的統籌款給地方政府,金額依分配公式計算出來的比例來發放。多發的統籌款通常結算後會在隔年的一、二月左右發出,剛好在過年前夕,因此常被稱為「超徵紅包」,讓領到紅包的地方政府開心過好年。
財政部高層表示,今年年初的「紅包之亂」意外讓全民都了解稅收超徵不等於財政有盈餘,稅收超徵應優先還債及政府應嚴守財政紀律,儼然成為全民共識;相信在全民監督之下,無論中央及地方政府,都會將財政健全度列為未來施政重點。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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