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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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實務經驗家指出,目前認養1名國內的兒童,認養人往往需要排隊等1年之久,相形之下的國外兒童平均等3至6個月,才會有人願意認養,換言之,出現國人排隊等著認養國內貧童,但是,要轉介認養國外的孩子卻是常常遭拒,以至於形成所謂「內熱外冷」現象。

基本上,隨著社會變遷的文明化進程,這使得關涉到國家主人翁人身權益的保障和維護,已然是從獨立個體的理念翻轉,蛻變成為依法行政的典章制度和整合服務,只不過,扣緊從權益保障到福利增進的關懷旨趣,那麼,對於特定與特殊的兒童福利作為,自當還是要有不同時空脈絡環境的關照視野,如此一來,方能找出變與不變的變遷意涵,這當中諸如『出養』、『試養』、『領養』、『收養』、『退養』、『寄養』、『認養』、『助養』、『留養』以迄於『棄養』等等的情境事件,宜有其從生態環境到問題需求、資源盤點及其兒童福利處遇計畫的整體考量,比如說回應於願意、能力或結構性限制而必須要啟動的收出養情事,這其中除了涉及到法定程序的標準作業流程外,之於出養事由的「分類」和家庭境遇的「分級」,固然是突顯兒童最佳利益的處遇原則,但是,諸如國內、即時與同一家庭等等的收養準則,多少還是因為未能在第一時間裡設置應有的停損點,以至於某種創傷膠囊所內化而成之早熟但未臻成熟的心靈結構,早已充斥於從親屬安置到寄家安置、機構安置以迄於順利出養的領養家庭裡,徒增更多陪伴和培力的社會成本。

再則,即使是簡易型的錢財認養,但是,對照於「內熱外冷」的怪異現象,這何嘗不是指陳出來台灣一地就其從低度開發進展到開發中和已開發國家的轉換過程當中,並未相對地提升從接受濟助者的『受方』,以蛻變成為一種非對稱的『施方』,以至於忘卻了在過往物力維艱的年代裡,台灣的女嬰或身障兒童,西方的先進國家或人民又是以何等的大愛,來包容這些所謂的『台灣之子』。准此,在這裡的思辨所在無非是點明出來要如何讓施與授的兩造,得以建基在從互為主體到非雙向互惠的禮物關係(gift relationship)裡,藉以把相互關心的人間至愛,繼續傳衍下去;連帶地,來自於出錢與出力的濟助認知基模,那麼,現行的認養機制設計,還是有它商榷議論之處,比如:官能刺激而來的感動行銷,固然是國內認養有其可及與近便的利基性,但是,如何調整單純金錢捐輸的濟助型態,這方面何嘗不是說明認養過程的關係維繫,宜從單純的經濟資財以轉換成為情感支持或守候陪伴等等無形力量,就此而言,金錢性質的認養方式,是有必要進行觀念充權的機會教育,畢竟,金額不等的認養費,這當中所隱含的行政成本,究竟係屬內含或是外加,而此一理性取向的認養建置,是否可以進一步地擴及到行政人員與一線社工的認養工程上,顯然,這一點還是有加以努力的拓展空間。

總之,見微知末以窺見到從被濟助到施助他人的演進歷程,不變的是善行義舉的起心動念,需要的是化剎那為永恆的相關配套措施,特別是要如何將此一涓滴之水聚集成為以某種利益均沾的涓滴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