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5年依據「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將保母人員正式納為兒童福利專業人員之後,關乎到托育服務管理的建置化便從此開展,繼之而生的便是1998年召開「家庭托兒保母人員督導管理事宜」以及勞委會所辦理的「保母人員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藉以提昇托育服務的專業認可;再則,2001年更是為了提昇兒童托育品質推動所謂的「社區保母支持系統實施計畫」,建立保母培訓、媒合轉介、訪視輔導與在職訓練機制,於此同時,2008年為了補助家長部分的托育費用和減輕家庭經濟負擔,而開辦「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連帶地,2011年更是藉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修法,一舉將居家托育服務入法管理,並且於2014年建構對於居家托育人員的管理與輔導,實施居家式托育服務的登記制度,藉此維持托育服務的穩定運作與品質管理。准此,透過該項托育服務發展的簡史考察,點明出來過去純屬於家戶、家事與家務的托嬰育兒照顧(domestic care & day-care services),已然是逐步朝向包括人流、金流、物流以及資訊管理流的目標管理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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