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不少國家推動中高齡就業,國家發展委員會表示,各主要國家實施經驗,多以結合年金制度、延後退休年齡,以及獎助僱用高齡者等政策配合,如瑞典、德國及日本等。

其中,日本在高齡者雇用安定法中,更進一步立法規範企業僱用中高齡者的義務、提供企業獎勵金及提供銀髮族創業協助等;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說,日本就是我們20年後的樣子,他們甚至在談不要有退休年齡,這樣的概念也希望台灣可以參考。

國發會表示,先進國家實施成效,有賴民間企業在以勞動環境及相關條件上的配合,包括較無年齡歧視的勞動環境、工作者及雇主支持彈性工作型態、對高齡友善的工作環境及職務再設計等。

國發會指出,以德國BMW公司為例,2012年即提出因應人口變遷人力因應方案 ,以推動漸進式退休,像是允許員工於退休前6年,開始工時減半,實務上執行通常員工前3年全時工作,領100%收入,後3年不工作,領88%收入,同時搭配彈性工作型,如部分工時工作、居家電子通勤、擴大彈性上班時間;此外,搭配提供職務再設計、改善工作環境以及福利措施等。

吳玉琴說,日本在1970年代就有「高齡者再雇用法」,立法精神為若企業在員工過65歲後繼續雇用,可獲政府獎勵,但繼續僱用不是在原本職務,考量到員工體力及精神狀況,改為兼職,例如擔任資深顧問,帶領年輕員工;1980年代成立「銀髮人才資源中心」,類似社團性質,招募會員,會員可向中心登記就業需求,以社區內的工作為主,並不會排擠到年輕人的就業機會,從事兼職或臨時工的工作。

吳玉琴說,她過去曾到日本看過兩次中心運作,一次到東京新宿,實地了解長者登記和工作媒合的情況,看到長者在社區從事清掃工作,甚至到私人家中從事修剪花木、修補和室紙門紙窗的專業工作,中心甚至還會辦職業訓練,讓長者學習電腦,另一次到千葉縣松戶市,看到長者協助整理當地公共腳踏車的排放。中心向她表示,根據統計,透過這樣的工作媒合,幫助老人再就業,也讓長者的平均壽命更延長了。(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7.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