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體罰層出不窮,人本基金會今天公布體罰問卷調查,發現今年有3成5的國中生、2成7的國小生在學校遭體罰,比2012年分別升高將近5個、3個百分點,高達9成的國中小有體罰的現象。且全國被罰不准下課且不能上廁所的國小學生的比率有1.6%,相當於全國有1萬9000多個國小學生被罰不准下課也不准去上廁所。
人本基金會並比對從2012年以來,國內體罰現象變化,結果發現,體罰率竟比4年前還高,不僅有9成學校都有體罰,且有2成的國中生、1成的國小學生仍被罰過交互蹲跳、起立蹲下等,可能會導致生命危險的體罰動作。
體罰種類最多的是罰站、其次是「老師叫同學打自己或同學互打」、其次是「跑操場、交互蹲跳、起力蹲下、爬樓梯、鴨子走路」、維持某個姿勢一段時間包含「半蹲、舉重、趴著做拱橋」。
而被體罰的原因,5成6都是「學業不符合老師要求」、其次是違反班規以及和同學吵架,還有對老師態度不好、還有1成4是「不知道原因」。
而相對於體罰,有的老師則會用「不准下課」取代,人本調查指出,今年有高達8成的國小學生有被罰過,或看過同學被罰過不准下課。有超過4成的國小學生曾被處罰過不准下課。其中,全國超過1成的小學生被罰過整天不能下課。而有超過3成的國小學生被罰超過一整周整天不能下課,相當於我國約有15萬個國小學生曾被罰1周以上「整天不能下課」。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2006年已經修法不能對學生做任何體罰,但10年來,卻始終無法「零體罰」,但今年體罰率卻比往年上升,當大部分的老師可以做到「不體罰」,卻仍放任少數違法、不適任教師混在其間,侵犯未成年者的身體權。要求教育部提出落實零體罰的對策,對於執意替罰的老師,修訂教師法,解聘已觸犯傷害、兒童虐待的不適任教師。
而教育部訂定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中,給體罰留後路等的規定,如站立反省(罰站)、靜坐反省(不准下課)、調整座位(特別座)、體能活動(變相體罰)等,應予刪除。同時「罰寫」也應該檢討,且應明令老師不得以「不准下課」處罰學生。(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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