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4間!去年11月兒少福利法修正後,面積較大的政府機關、百貨商場應設置親子廁所,不過台中市議員江肇國、李麗華質疑,台中市只有4間,全市4.6萬兒童共用1間,市府應加強改善。

台中市都發局長王俊傑說,兒少法對親子廁所的規定,預計公布2年後實施,內政部對親子廁所尚無具體規範,市府有無障礙廁所小組,將針對公家機關先推動。

兒少福利法修正後,明訂面積較大的政府機關、公營事業、鐵路車站、航空站、捷運站、百貨公司、量販店、有兒科病房的醫院及觀光遊樂園區,應設置親子廁所。

議員質詢台中4間親子廁所的位置,建設局長黃玉霖、都發局長王俊傑都說不知道。

李麗華說,父母帶小孩出遊,常有媽媽帶兒子、爸爸帶女兒上廁所,造成不少尷尬,根據環保署統計,全台只有126間親子廁所,台中市只有4間,市府應打造友善親子環境,趕快設置親子廁所。

江肇國說,全台中市有18.6萬名兒童,僅有4間親子廁所,代表每4.6萬兒童才有1間,數量絕對不足,市府應加強監督,獎勵私人場所、督促公家單位設置。

市府強調,兒少法對親子廁所的規定,依法明年底實施,屆時未設置者將開罰1萬至5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不過,中央尚未針對親子廁所提出規範與施行細則,將向中央反映。

台中市都發局強調,市府有無障礙廁所小組,將針對公家機關先行規劃設置,滿足親子如廁需求,再輔導法律要求的私人單位設置親子廁所。(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