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相關單位除了提供兒童和少年合適的活動空間,還要保障他們有平等參與活動的權利。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說,曾接到家長陳情,指患有亞斯伯格症的孩子每次報名夏令營等休閒活動,時常碰壁,主辦單位常以活動額滿等理由讓孩子無法報名,但她從旁打聽,卻發現相同活動之後,仍有其他孩子報名成功,讓她跟孩子都感到很難過。
王育敏表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條規定,國家應確保每一位兒童不分種族、性別或語言等,都要享有公約所保障權利,但實際上仍有差別待遇存在,因此提案修法。
依照現行兒少法,文化、教育、體育主管機關應鼓勵、輔導民間或自行辦理兒少適當休閒活動,也應提供合適的活動空間,除了這些規定,這次修法新增相關單位也應保障兒童及少年有平等參與活動之權利。(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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