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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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衛生福利部宣布,《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將自今年(2026年)9月14日起正式受理申請,藉此回應超高齡社會下中重度失能家庭的沉重負擔,針對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養護型、長照型、失智型)、身心障礙機構等中重度失能者,經評估長照失能等級達4級以上者,年度補助金額上限由過去的12萬元提高至最高18萬元,並預計於11月底前完成首波審核與撥款。
此項補助透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處)與衛生局進行跨局處造冊核銷,盼能精準對焦失能長者與罕病身障族群的需求,實質減輕照顧者每月動輒數萬元的機構費用負擔,健全國內長期照顧體系的實質支持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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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規劃啟動的《長照3.0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試圖透過機制調整與補助調升,緩解中重度失能者家庭的經濟重擔,這項政策擴大適用於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及身心障礙機構,並調高年度補助上限,從政策宣示來看,政府展現了以財政挹注因應超高齡社會衝擊的決心,意圖降低民間「因照致窮」的焦慮,然而,審視實際運作,運作體系依舊高度仰賴失能等級(CMS)評估、機構入住認定與跨局處的行政審核,換言之,龐大的官僚運作體系,本質上仍在執行一道道繁複的門檻過濾。

補助之所以持續加碼,根源於人口結構失衡與家庭照顧功能的退化,在獨居化與少子女化的雙重衝擊下,傳統依靠家庭倫理承擔的照顧模式難以為繼,每月動輒數萬元的機構費用,常是壓垮弱勢家庭的最後一根稻草,然而,政府選擇以「發錢買服務」的現金補貼作為突破口,折射出台灣長照體系長期在「制度型」與「殘餘型」福利之間的擺盪,尤其是在公家機構供給嚴重不足、短期內難以補足缺口的情況下,將資源直接挹注給市場化的機構,雖然能快速提供社會性補償,卻也帶有安撫家庭焦慮的政治妥協意味。

為此,要根本解決現行政策的局限,制度設計應擺脫單純的「補貼思維」,改從公共化與服務整合著手:

(一)平抑市場通膨,建立公共床位機制:單純提高補助金額,極易誘發私立機構調漲費用,導致政策的美意被商品市場吸收,政府應將接受高額補助的私立機構納入監管,劃設一定比例的公共床位,避免補助變相轉化為業者利潤。

(二)整合跨部會流程,落實單一窗口:跨衛政與社政體系的審查機制,常讓民眾在不同機構間轉化時遭遇權益斷層,政策應建立整合平台,自動比對入住與失能評估資料,減輕家屬奔波於行政流程的負擔。

(三)打破機構隔離,連結在地照顧網絡:住宿補助不應只是孤立的現金發放,機構照顧應與社區及居家資源彈性銜接,讓入住機構者亦能調配醫療與復能支持,使其成為維持尊嚴生活的過程,而非被動隔離的終點。

然而,從社會學與福利制度的角度審視,這項補助加碼政策背後,隱含著更深層的結構矛盾。

首先是福利商品化的隱憂:當國家以現金補貼鼓勵民眾轉向私立機構購買照顧,等於將責任轉嫁給市場,尤其是在資本積累的運作邏輯下,業者為追求利潤極大化,常透過壓縮人力與成本來經營,可能間接導致照護品質下滑;而機構照顧能維持相對低廉的價格,也常建構在基層與外籍照護勞工高強度、低薪資的剝削之上,也就是說,補助並未實質改善整體照顧及其勞務工作的社會性價值。

其次,嚴格的資格審查帶來了排除效應:以CMS量表等技術指標劃分需求,容易造成「不夠窮領不到、不夠失能沒資格」的邊緣風險,將許多家庭無力負擔卻未達特定門檻的輕中度失能者阻絕在外。

更關鍵的是,繁瑣的行政文本發揮了微觀權力的控制功能:從入住證明、評估單到核銷收據,第一線社工被迫將時間耗費在表格造冊與跨局處核銷上,角色從陪伴者轉變為審查代理人,必須將長者複雜的生命痛苦簡化為量表上的代碼,對家屬而言,奔波於醫院、機構與行政機關之間,承受資格審視的過程,無形中將人民對於國家照顧責任的權利主張,降格為等待審核與恩賜的被動資格。

總之,長照補助的調升,確實能為困頓中的家庭帶來一時喘息,但福利的本質不應僅是數字累積與資金發放,若國家未能從根本上承擔起照顧責任,將照護回歸公共性與基本權利,再多的津貼補貼,也無法真正扭轉照顧體系商品化與官僚化的壓迫性結構困境。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自由電子報,2026.09.10:「9/14起開放申請!長照3.0中重度照顧支持升級,每年最高補助18萬」)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