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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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在當代台灣社會的變遷軌跡中,一幅看似矛盾卻又極其真實的社會圖景正在加速展開,那就是:人們不再將婚姻視為個人生命歷程的必然歸宿,亦不再將生育視為種族綿延的絕對命令,取而代之的,是種種「只有性同居之名,而無性繁衍之實」的不婚、不生現象,這種親密關係的重塑,不僅僅是個人價值偏好的轉變,實質反映出來的是傳統性道德規範與現代個人主義之間的裂解和重組,為此, 社會的深層迷亂不單在於主流族群「選擇了什麼」,更在於體制「忽視了誰」,唯有打破婚育綁架性的狹隘思維,據以正視包括老障族群在內的所有個體之性主體性,親密關係才能回歸對「人」之尊嚴與生存狀態的切實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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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性概念的不同內涵:從性禁忌、性需求、性滿足、性關係到性繁衍
要剖析此一「無婚無生」的迷亂現象,實有必要回歸到「性」(Sexuality)的多重本質進行層層剖析:

(一)性禁忌的移轉與鬆綁:傳統社會中,「性」被嚴格鎖定於合法婚姻體制之內,未婚同居或無婚之性,往往遭受道德裁判與社會烙印,然而,現代化與世俗化的浪潮,逐漸解構了傳統對「非婚之性」的嚴苛禁忌,但同時卻也衍生出新的社會焦慮與道德迷亂。

(二)性需求的個體化與去身體化:「性」從傳統承載家族命脈的集體工具,轉化為強調個人身體自主和心理表達的個別化需求,這種生理需求也不再必須依附於長期制度性承諾的文化主義,而是呈現出一種流動、即時和自我實現的性主體特徵。

(三)性滿足的多元定義:過往以男性中心或生殖為導向的性滿足觀念已被打破,現代人對於性滿足的追求,已經擴及至情感共鳴、心理安全感以及愉悅感的極致體驗,甚至於脫離了傳統親密關係的單一範疇。

(四)性關係的契約化與流動化:當代性關係日益傾向於「純粹關係」的非對稱型態,關係的維持僅基於雙方所能獲得的情感與生理回報,換言之,當制度性的婚姻契約失去吸引力,性同居已然成為一種「低承諾、高彈性」的替代選擇。

(五)性傳宗接代的工具性脫鉤:生殖技術的進步與避孕知識的普及,徹底切斷了「性」與「繁衍」之間的必然連繫,「性」不再是為了傳宗接代,繁衍亦不再是性的唯一終點,「有性無繁」成為當代社會變遷的一項預期性後果(intended consequences)。

上述五個面向的錯位與重組,共同勾勒出當代台灣「性同居」與「性繁衍」徹底脫鉤的社會現實。

二、「壞性」與「好性」的理論見解剖析
進一步探討此一迷亂現象背後的文化與階層邏輯,當可從Gayle Rubin的「性階層」(Sexual Hierarchy)與「好性/壞性」(Good Sex / Bad Sex)理論,進行深度探究。

基本上,傳統的社會規範劃定了一條極其嚴格的「性邊界」,那就是,舉凡是發生於異性戀、合法婚姻內、以單配偶制為基礎、且以傳宗接代為導向的性行為,被奉為高貴、合法且受到制度保護的「好性」;相對地,凡是發生於婚外、非生殖導向、同居、偶發或偏離傳統常態的性行為,則是被歸類為卑劣、危險且應受懲罰的「壞性」。

然而,當代台灣的「無婚無生」現象,正是在對於這套「好性/壞性」二元對立框架,所進行激烈的宣戰與解構,這其中包括:

(一)「好性」的制度衰敗:過往被視為「好性」核心的婚姻繁衍,在面對高房價、低薪化、高養育成本以及個體自我實現的衝擊時,逐漸失去其光環,也就是說,婚育體制不再是幸福的保障,反而是成為個體沉重的經濟與情感負擔。

(二)「壞性」的去污名化與去承諾化:同居但不結婚、享受性愛卻拒絕生育,這些過往被傳統主流價值視為偏離正軌的「壞性」型態,在當代社會則是被賦予了「理性選擇」與「個人自主」的認知包裝,人們透過同居獲得了性需求與情感陪伴的滿足,卻巧妙地避開了婚姻體制所附加的法律責任與繁衍義務。

為此,這種道德邊界的鬆動,看似促進了個體的自由解放,卻也同時造成了某種社會性的迷亂狀態(Anomie),亦即,當傳統的婚育規範失靈,而新的親密關係倫理尚未穩固建構時,個體在享受「自由性同居」的同時,也陷入了關係不確定性、情感脆弱性以及人口永續危機的深層焦慮之中。

三、建制民族誌的微觀切入:被遺忘的邊緣族群
上述關於「婚育選擇」與「性自由」的討論,往往隱含了一個預設:主體是具備理性選擇能力的健全個體,然而,扣緊從日常生活的微觀經驗切入,審視當代的建制力量(醫療、福利、法律與道德),是如何統理人們的性生活,便會發現一個更加嚴峻的制度性忽視,尤其是關乎到身障者與高齡長等特定族群的性需求和性滿足項目上。

誠然,主流社會在憂慮「一般人」不婚不生、只求性愉悅時,但卻是對於老障族群進行雙重的建制壓迫,:一方面將其「無性化」(desexualized),認定他們沒有性需求與性權利;另一方面,又在醫療與照顧體制中,將他們的性衝動視為是有待矯正之壞性的「問題行為」。

冀此,當全台灣社會在討論「性同居」與「性繁衍」的迷亂時,老障族群連進入這場討論的門檻都沒有,他們的性需求在標準化的機構照顧、醫療常規與家庭照顧者的日常生活實踐中,逕自被累積性剝奪、制度性障礙、社會性排除、系統性抹滅、文化性歧視和滾動性衝擊影響。

四、PLISSIT 模式的反思與實踐介入
為了破解這種建制性的遺忘與壓迫,臨床與社會工作界常引用 PLISSIT 模式 來作為性諮商與評估的架構,然而,若以批判性眼光重新審視,該模式在面對老障族群的特殊需求時,亦揭示出當前制度設計的困境與轉型契機:

(一)准許/許諾(Permission,「P」):建制反思在於:是否「准許」老障族群擁有性需求?在機構與家庭實踐中,照顧者往往出於安全或道德管控,否定其性的合法性,相與對應的批判反思在於:真正的「許諾」不應只是消極地不禁止,而是從建制上承認老障族群作為「性主體」的權利,去污名化其性需求。

(二)有限資訊(Limited Information, 「LI」):建制反思在於:現行衛教與福利體制,極度缺乏針對老障族群生理轉變、輔具使用以及安全性行為的專屬資訊,相與對應的批判反思:資訊的匱乏本質上是一種建制性的忽略,就此而言,實有必要提供符合其身體狀況的生理與心理衛教,藉此打破「老障無性」的知識迷思。

(三)具體建議(Specific Suggestions,「SS」):建制反思在於:面對身心障礙者或高齡者的特定需求(如關節僵硬、慢性病影響、體力下降等),服務體制能否提供具體的擺位建議、性輔具評估或環境調整?相與對應的批判反思:這涉及專業人員(社工、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照服員)的專業素養,當前建制訓練中缺少「性健康」這一環,使得諸如性認知、性教育、身體界線、性驅力的性衝動(Libido)等特定建議往往停留在空談。

(四)密集治療(Intensive Therapy,「IT」):建制反思在於:當面對複雜的心理創傷、性功能障礙或深層親密關係障礙時,體制是否具備跨專業的轉介與支持系統?相與對應的批判反思:密集治療不應被簡化為醫療化的病理修復,而應結合心理諮商、社會工作與性健康指引,提供整全多層性(holistic)的綜融支持。

誠然,綜觀當代台灣地區「有性同居之名,無性繁衍之實」的不婚不生現象,其背後交織著性概念的解構、好壞性道德框架的重塑,以及資本主義社會底下個體對於婚育風險的理性認知,然而,當主流社會正忙於焦慮人口危機與親密關係轉型時,建制民族誌的微觀視角提醒我們:社會的真正迷亂,不僅在於主流族群「選擇了什麼」,更在於建制體制「忽視了誰」,尤其是從好性與壞性的論述解構,到老障族群在 PLISSIT 模式下的性權力還原,如此一來,我們所要面對的,就不僅僅是一場人口統計上的數字危機,而是一場關乎社會公平、人性尊嚴和建制重構的深層反思。

總之,唯有打破傳統婚育綁架性的狹隘思維,同時正視所有個體(包含老障特定族群)的完整性需求,親密關係的討論才能真正脫離迷亂,藉此回歸到對於「人」之生存狀態和性主體性意義的深切關懷。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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