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24年底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允許80歲以上免持專業醫療評估(巴氏量表)即可聘僱家庭看護移工,勞動部憂心會有10萬人來申請,擔心移工因此會棄重症擇輕症照顧,因此透過重症優先等機制盼分流,勞動部於20日的業務報告中僅說,申請案量完整統計尚需與衛福部整合,將持續觀察申請成長情形,滾動檢討相關措施。但據悉,8月1日至11日80歲以上僅持身分證明申請家庭看護移工僅有615件。

立法院20日邀請勞動部及衛福部就「就業服務法第46 條,80歲以上長者聘請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上路對重症家庭的衝擊與配套措施專題報告」。勞動部指出,預估新法實施後,將增加約10萬名家庭看護工需求,新法通過以來,陸續有重症失能者家庭反映「棄重擇輕」現象,未來將更難找到或留下看護移工,衝擊重症家庭聘僱移工權益。

依現行規定若是80歲以上未持任何醫療證明,需要先於台灣就業通上註冊成為個人雇主,再透過符合合理薪資水準(現行為3萬2000元至3萬5000元)招募家庭看護工,待7天後才會發給移工求才證明後,才能接著進行後續程序。據統計,8月1日至11日,80歲以上無醫療證明透過台灣就業通申請移工為615件,藉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的70歲以上患癌症第2或第3期等「輕症」有8件。

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公會榮譽理事長黃杲傑表示,數據顯現勞動部只是臆測,也有許多患者其實是符合巴氏量表規定,只是恰巧符合80歲以上免持證明聘僱移工才會透過此管道申請,重症分流只是讓患者又要重回申請巴氏量表的方式,棄重擇輕主要則是因為薪水,呼籲應研議擴大免收或減免就業安定費數額對象,把雇主原本要繳給政府的2000元就業安定費拿來幫移工加薪;台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呂錫安也指出,如果第一個月連5000件都未達標,預估全年聘僱人數預估僅有2萬至3萬人。

失能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呼籲,免持巴氏量表聘僱移工是為了減少長者舟車勞頓、金錢時間耗損及醫病緊張,而目前申請人數遠遠不如勞動部先前預期的「長者搶重症患者移工」,勞動部不應再用類似言論胡亂指控,並要研議修正相關制度。(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