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日前預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草案,在第9條項下昭告新增「訊息傳播動員」等多項新動員對象,其中新增有所謂「教育動員準備方案」,修法意旨基本上是愛國宣傳等精神動員教育,但草案第16條同時保留有「對學校『青年動員』服勤、戰時致受傷或身心障礙」的相關安置條款,「隱藏」在條文中。新全動法草案對教育動員上,疑有未曝光的戰時動員未役學生參戰措施。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草案第9條的動員項目,較原法條新增加了教育、訊息傳播、金融外匯、資通訊動員整備方案與行政院所指定動員機關等。在「校園教育動員」方案在現有全動法中稱為「精神動員」方案,修法意旨謂內容主要是:「結合學校教育,增進國防知識,堅定參與防衛國家安全之意識」。

原來的「精神動員」方案,原法規明定由教育部主管,但新草案則模糊地規定:動員準備方案,由行政院依動員準備方案性質指定所屬機關或單位為主管機關;理由則是:為避免因政府組織改造及機關業務調整而頻繁修法。

現有全動法第15條原即規定有「對學校『青年動員』服勤、戰時致受傷或身心障礙」的安置條款;修訂的草案中將這項條款移至第16條;同一條文明訂民防工作與軍事勤務相關者,動員準備階段由內政部會同國防部督導執行。

全動法中既有所謂「對學校青年動員服勤、戰時致受傷或身心障礙」的安置條款,顯然軍方有動員學校未役青年參戰的「意圖」,按法規内容研判,是從事民防或軍事勤務。但新全動法草案中並未敘明實際作法與「青年」的定義。

此外,預告中的「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草案第15、23、63等管制媒體條文,在民進黨執政以來,屢透過《社會秩序維護法》、《廣播電視法》、《陸海空軍刑法》、《選舉罷免法》、《政黨法》、《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數位中介法》等,讓外界有「假修法真箝制言論」之嫌;而第44條及52條則開了徵用人力物力的例外原則,鑑於新冠疫情三年多以來,民眾苦於排口罩、排疫苗、排快篩等政府分配不良的前例,新全動法如何杜絕特權?

中共與俄羅斯的認知作戰確實存在,政府在動員整備時或有管制措施,但政府或者執政黨自己是否也會傳播對自己的假訊息,迫害言論自由,這點也值得警惕。修正公告中的「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意見徵集僅短短14天,民眾或可能來不及參與,國防部在收到意見徵集後能否妥適回應,針對「青年動員」的內涵,都應對外清楚說明。(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