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珍(中國文化大學兒童及少年福利學位學程碩士)

 

報載立法院下會期可望設置托育中心,藉以方便包括立委、職工、記者與助理等父母家長可以安心上班,只不過,針對該項打造職場友善環境的引領作法,國家機器宜須進一步思考如何鼓勵其它企業以普設育兒中心、改善職場育兒設施,因此,持續推動修法以讓社會各界重視友善職場的重要,實屬必要。

誠然,由於少子化和高齡化正加速進展,這使得國家競爭力產生了負面的影響,因此,提高女性勞動參與率亦成為一項重要的施政目標,只是,職業婦女為兼顧理想、家庭與生計,常被形容為蠟燭二頭燒,因此,對於多重角色的婦女們來說,要上職場衝鋒陷陣之前,不可少的前置作業包括哺育、托育、教育等,乃是一項需要被捍衛的基本權益,而這些前置作業所直接會遇到的問題,諸如哺(集)乳時間、空間問題、托育接送規畫以及家庭照顧請假事宜等,實則需要更多的支持,如此一來,才能讓婦女們打從心裏得以從工作與家庭的擺盪中,產生真實的幸福感。

事實上,政府為了保障性別工作的平等權,在法律上早已有多項條文的保障,像是在性別工作平等法有生理假、產假、育嬰留職停薪的相關規定;也有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雖說法律的適用是不分大小型企業,但是,就現實層面來說,婦女卻是時常要承受有假不敢請、有事不敢說和不為外人所道的人身窘況;除此之外,雇主所提供的托兒措施,經常也只有大型企業公司才能享有這些的職工福利,換言之,絕大多數的職業媽媽還是陷於看得到卻是吃不到的照顧窘境,畢竟,雇主端有其資方立場的考量,包括空間、折舊、補助、人事管理成本等。

總之,當經濟價值高漲、雙薪家庭的存在性提高,再加上社會所釋放出來的訊息也是期待女性們走出家庭以實現個人理想,只是,要如何能夠在相對友善的職場環境裡安心就業,進而提高工作效能,那麼,除了在法律層面上的保障、硬體設施的配合外,尚須相互體貼的和合氛圍,以此觀之,當有心哺餵母乳的職業婦女面對集乳空間問題,還是停留在必須在公司更衣室擠奶之際,那麼,其所呈顯出來的會是:企業端尊重與重視女性員工的態度,以及友善的空間環境還有待文明化的進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