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差別殺人(Rampage Killing)

無差別殺人又稱作隨機殺人或濫殺,指的是沒有特定對象,任意甚至於無節制地殺戮人類或其他動物的行為,倘若被濫殺者為人類時,加害者將會涉及國際法或各司法管轄區法律的「謀殺」、「戰爭罪」、「賠償」等責任;若被濫殺者為動物時,則是須端視各司法管轄區保護動物的相關法律而定,事實上,無差別殺人除了違法外,還被認為是一種惡性重大的罪行,對此,無差別殺人行為具有多種的情境類別,比如說:案犯處於精神疾病的發病情況底下,以至於完全喪失辨認或無法控制自身的行為,那麼,關注點會著重於其家人或監護者有無善盡監護責任的過失行為;除此之外,無差別殺人行為的另一種分類是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之犯罪行為,亦即,在心智條件正常的前提底下,案犯的犯罪動機往往更加複雜,包括有反社會所產生的報復社會行為者、反映訴求以獲得話語權的關注度者、極端民族主義以進行種族滅絕等等多種的內在原因。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衍生概念:思覺失調、反社會行為、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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