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Poverty)

Martin Rein提出三種貧窮的廣泛定義,包括:(一)維生(subsistence):指的是維持健康與工作能力的最低需求,強調的是基本生存和生理機能之運作;(二)不平等(inequality):指各個不同所得團體之間的相對位置,這是由於社會被視為不同階層的所得階梯(income layers),因此,相對其他團體的貧窮者係居於較低的階層;以及(三)外部性(externality):強調的是貧窮對於其他社會成員所產生的社會影響,而非考慮到貧窮者的需求,因此,它是由社會成員來加以界定所謂貧窮。至於,貧窮所延伸出來的是貧窮線(poverty line)的概念討論,對此,貧窮線指的是一條用以界定個人及家庭生活的標準線,生活在這個標準以下的個體和家庭,將被界定為貧窮人口,事實上,貧窮線的制定可用來作為政府決定扶助對象的重要依據。

資料來源:李增祿(2002)。<社會工作概論>。台北:巨流。
延伸概念:需求、貧窮線、資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