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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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行政院審計部的最新報告,2024年臺灣地區兒童因為交通事故死傷人數高達有12,037人,這一數字令人感到萬分的震驚,畢竟,其所突顯出來的乃是現行交通安全問題的嚴峻性,儘管行政院投入高達新台幣400億元,據以推動人行安全計畫,並設定2030年前將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減半的治理目標,但是,從實際效果來看,道路上的行人安全仍未獲得充分保障,行人遭到撞死傷事故依然頻繁發生,特別是近日內所發生多起的重大交通事故,更使得全社會對於交通不安全及其「行人地獄」的惡名,再次引發集體的憤怒,而成為亟需解決的一項重要公共議題,尤其是關乎到兒童交安事故的人身保護議題,更是亟需有效的防制措施。

誠然,造成兒童交通事故之所以會不斷上升的原因,係可從多方面來加以探討,像是:(一)首先,城市規劃和交通設施的不盡完善,特別是學校周邊的通學區和居民區等交通環境措施,對於兒童來說,實屬事故風險頗高的危險地帶;(二)其次,駕駛人的交安素養不足和風險意識不夠,導致對於行人特別是兒童的保護措施缺失或疏漏,這也使得未能真正落實應有的行車規範,而讓一時不察成為瞬間的悲劇事件,這是因為,許多駕駛人對行人尤其是兒童缺乏足夠覺察性和自身的脆弱性,再加上未能嚴格遵守減速禮讓等基本規範,導致悲劇事件屢屢上演;(三)此外,交通安全教育的缺乏,使得兒童在面對交通情境時,欠缺必要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畢竟,許多兒童在過馬路時,因為未能確切遵守交通規則,進而加乘交安事故的發生機率。

冀此,針對兒童交通事故的高發生率現象,應採取多方面的改善對策,這其中包括有:(一)首先,應加強對交通設施的改建,特別是在學校周邊設置安全島、減速帶、行人專用信號燈抑或智慧型交安科技等,從而具體和有效的提升行人安全;(二)其次,應加強對於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其對於行人特別是兒童的應有警覺性,這部分的嚴格執行,更屬迫切與必要,尤其是應透過強制性教育課程及違規懲罰措施,提高駕駛人對行人的警覺性及責任意識;(三)此外,學校和家庭應加強對兒童的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讓他們了解基本的交通規則和安全過馬路的技巧,畢竟,兒童的認知能力和反應速度尚未成熟,容易在錯雜的交通環境中面臨到危險,因此,這部分的事前防制教育和事後防治措施,都要有能夠達到停損設置的止惡效果;(四)最後,應定期檢討和修訂交通安全政策,以確保其有效性、適應性和變異性,同時,亦可考慮引入國際成功案例,如瑞典的「零死亡願景」政策,來作為臺灣交安政策改進的典範參考。

職是之故,在這裡所實有的批判性反思,旨在於表述探討交通事故及兒童交通事故議題時,須意識到這不僅僅是一項工具範疇的技術變革問題,更是一個全社會的深層性問題,就此而言,頻繁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已然不只是個人的責任,更是制度運作失靈的一種表徵,反映出來的乃是社會大眾對於行人安全的漠視,以及對於交通規則執行的疏忽,如此一來,交通安全的改善與落實,著實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連帶地,層出不窮的交安事故,也折射出城市化進程中生活方式改變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畢竟,交通流量的增加,對於交通安全的風險挑戰也日益嚴峻,更遑論於對交安事故所帶來措手不及的人身安全戕害,就此而言,未來的交通安全政策,應更加注重人本交通和生命為尚的精神理念,以將行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文明進化的關鍵首位。

總之,未來的交通安全政策應更加注重「人本交通」理念,亦即,應將行人的安全,擺放於交通治理的核心位置,以生命至上為其核心價值觀,不僅須提升政策執行力,更要促使全社會共同參與改善交安環境,唯有全方位、多層次進行制度改革、認知模塑和文化調整,方能真正實現「人本交通」的長遠目標。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5.07.31:「行的安全在哪?審計部:去年兒童交通死傷逾1.2萬人」)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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