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約有30多萬名學生申請學貸,畢業後面臨工作和還款壓力。為協助學生減輕負擔,教育部規畫延長學貸還款期限,畢業生未達一定薪資標準前,學貸還款緩繳期限擬從3年延長至5年,粗估每年將增加5至10億元預算補貼。

讀私立大學的鄭小姐表示,當初考量到家裡的經濟狀況,從大學開始到研究所7年都是靠半工半讀、辦理就學貸款才完成學業,一畢業都還沒找到工作,就已負債超過70萬元,而且現在工作難找、起薪又低,還要分擔家計,如果可以延後還款,可以減輕青年工作、還款兩頭燒的經濟負擔。

教育部長吳思華昨在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中報告「新世代高教藍圖」,規畫5年千億元的高教投資,除協助大學發展,另將加強弱勢學生協助。

吳思華表示,為協助減輕學生負擔,將由政府承擔學生學貸延長緩繳風險和呆帳負擔,讓學生能夠延長學貸還款期限,在薪資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前,可申請延後還款,最多5年。

吳思華表示,具體薪資標準應該如何訂定還須進一步討論,希望在今年9月前公布辦法,明年起實施,明年開始還學貸的青年能適用。至於還款到一半的學生能不能申請,可以再討論,初步估算每年須從5年千億元高教投資計畫中撥出5至10億元預算補貼。

根據現有規定,學生若辦理助學貸款,貸款應在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或服完義務兵役或教育實習期滿)後滿1年起,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學生開始還款前1年度,若平均每月所得未達3萬元,或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申請緩繳,每次1年,最多3次,期間利息由主管機關負擔。(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