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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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針對每年約有30多萬名的學生申請學貸一事,以至於畢業後要面臨工作和還款壓力,對此,為了協助學生減輕負擔,教育部規畫研擬延長學貸還款的期限,也就是說,畢業生未達一定薪資標準之前,學貸還款緩繳的期限擬從目前的3年以舉延長至5年,粗估每年將增加新台幣5至10億元的預算補貼。

基本上,該項的教育行政作為,係有它回歸於學生主體性意義的論述發想,也就是說,扣緊所謂『讀不起書』的關懷旨趣,那麼,用以啟動社會投資性質的學貸機制,多少是能夠拉近過程不平等所可能增生的惡質性效應,只不過,倘若學貸意指的是某種的家戶生計狀況,那麼,該項所得維持不穩定而來之經濟安全的風險控管,這會是問題針砭的癥結所在,就此而言,是否因為學貸而暫時不必疲於奔命以完備均等的受教機會或是更優的生命機運?還是學貸當僅止於某種基本需求的停損設置,至於,衍生出來的相關需求支出,還是需要更多的補強或補貼設計,才得以讓這一群經濟相對弱勢的莘莘學子,能夠安於學生身分的本業以靜心學習成長?准此,在這裡的論述思辨就不單單只是聚焦在緩款期限的年數延展,而是高等教育所要履行的培力充權,何以未能達到所應該要有的改變效能,反而是出現所謂的就業斷裂?畢竟,關涉到畢業之後薪資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命題思考,究竟是要究責於學生本人之力有未逮的競爭條件不足?還是因為學生多重角色扮演以賺取更多收入從而荒廢學業?抑或是臃腫不堪的高教體質或是過於昂貴的學雜費而讓學生成為了代罪羔羊,如此一來,就學貸款的介入補貼,當只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也就是說,從『讀不起書』到『還不起學貸』或『繳不起房貸』而來的滾動性影響,這才是此一議題現象的癥結所在!

事實上,即使是緊扣就學貸款的技術性操作,相與關聯的命題發想,這也是需要加以嚴肅看待的,畢竟,從學貸一事所衍生出來包括延長的緩繳風險、無法繳交的呆帳負擔以及緩繳期間的利息補貼,在在都指涉著某種擺盪在社會救助以及福利津貼等等建置規劃的迷思與弔詭,也就是說,從資格確認的學貸身分取得,這使得無論是對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到近貧戶的學費補助;抑或是突顯社會促進的福利補貼,理當是要回歸到公務預算的公共資源配置一事上,如此一來,關乎到學貸的性質定位、角色功能與績效效益,就有它通盤檢討的必要!連帶而來的是,關乎到就學貸款因素、就學貸款內容、學貸學生的家庭背景、貸款作業的管理機制、逾貸原因及其配套方案、學貸的實施成效評估、學貸償還的攤給設計、學貸補貼的政策定調或補貼制度規範抑或是將學貸與貧窮脫軌藉此轉換為融資機會的全面性開放原則等等,在在都有整體探究的必要!

總之,就延展學貸的還款期限一事,不單只是鎖住學生之於貸款、還貸、延還抑或是逾貸等等的個別境遇,而是當啟動就學貸款運作機制的同時,即使是藉由學生以行使所謂的消費者主權,但是,個別大學對其學生的受教品管、國家機器對於高教市場的良窳運作以及父母家庭所扮演的支持陪伴力量,其所相乘產生的利益與利害糾葛,點明了就學貸款的展期還款,潛藏的乃是更多未爆彈的發展性危機!